2013年睢宁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2013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素质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规定,经县政府批准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8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3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体招聘条件以各招聘岗位要求为准(详见《2013年睢宁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2、近3年内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的;
3、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8月10日
报名地点:睢宁县卫生局六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证明。现场领取并如实填写《2013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报名时需交纳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考试费用100元。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具体详见《2013年睢宁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2013年8月16日—8月17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招聘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操作(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以与招聘职位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网址:http://www.snhrss.gov.cn)、睢宁县卫生局、睢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布。
(二)技能操作(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操作(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技能操作(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形成竞争岗位的不设合格分数线,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不参加笔试的人员,其总成绩以技能操作(面试)成绩为准。
五、聘用
技能操作(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再并列者,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已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用工关系的,由本人在聘用前自行负责解除原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依次递补。
对公示无异人员,用人主管单位统一填写《睢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报县人保局按程序审批。批准后,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试用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协议期内不予调整工作单位。
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6-88307710(县监察局)、0516-88380055(县人保局监察室)、0516-88385472(县卫生局监察室)
七、本简章由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睢宁县卫生局、睢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0516-88307809(县人保局)、0516-88385202(县卫生局)
附件:《2013年睢宁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睢宁县卫生局
睢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附件:睢宁卫生岗位睢宁县卫生局
睢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