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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某些官员歪曲的敬畏

Tag: 江苏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 申论范文 2013-06-19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现为考生分享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以更多的了解公务员申论写作技巧。历年江苏公务员考试中官方不指定教材,但结合实际考情及市面反馈,考生在复习时可参考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进行复习,也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选择。
  某些官员歪曲的敬畏
  【背景链接】
  新闻主体: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一些地方官员的迷信现象令人吃惊,部分领导干部敬畏鬼神,身后经常出现所谓“大师”的身影。他们或因官迷心窍,求“大师”指点升官捷径;或因做了亏心事,在反腐高压下,祈求菩萨保佑,逢凶化吉。
  【参考范文】
  迷信是一种盲目信仰和崇拜,迷信与部分官员的“亲密接触”现象令人担忧。
  官员迷信的例证在现实中可谓层出不穷。几年前山东泰安原市委书记胡建学为了升官,经风水先生“点拨”在水库上修了一座桥,还绞尽脑汁地命名为“岱胡大桥”。桥建成了,官不但没有升反而因贪污受贿被判了死缓。难怪后来当地群众将这座桥称为“逮胡大桥”。
  据观察,痴迷于求神拜佛等迷信活动的官员大多有贪污、受贿、渎职等不正之嫌,这些人将迷信作为自己的“护官符”。从这个意义上讲,贪污阴影下形形色色的官员迷信现象基本上属于一种颇为典型的“贪污后遗症”。
  官员们应当扪心自问:我们该对什么执着?该对什么虔诚?该对什么敬畏?人,是需要有一点敬畏之心的,否则就可能变得浮躁、庸俗甚至为所欲为。一言以蔽之,官员应当对法律敬畏,对民意敬畏,对责任敬畏。
  敬畏法律,是因为法律作为限制公权力的利器,是约束官员恣意妄为、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枷锁。从一定意义上讲,依法治国的精义在于依法治“官”而不是依法治“民”。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领导应当是各级官员必须恪守的法治信条。将依法治国的第一要义理解为“依法治民”,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内涵的严重误读,也是不少官员尤其是某些基层领导干部根深蒂固的思维定式。
  敬畏民意,是因为民意是正义和公道的发源地。古语云:“民可载舟,亦可覆舟”、“顺民者昌、逆民者亡”,可见民意的重要性。“执政为民”是全体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和努力实践的信条。只有对民意真正持一种敬畏之心,才可能真正体察民情,才可能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敬畏责任,是因为拥有权力就意味着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是权力的“潜台词”,责任意识是“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应当具有的基本理念。责任追究机制乃是高悬于“一切有权力的人”头上随时可能坠落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官员的官德修炼应当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和自我反省能力,不断清除积淀于灵魂深处的陈腐观念。这就要求官员应当“诚信”而不应“迷信”。衡量现代官员诚信与否的重要标准就是是否敬畏法律、敬畏民意、敬畏责任,而不是敬畏什么鬼神和“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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