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盐城市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关于2013年考录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省属驻盐有关单位:根据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统一部署,拟于近期开展资格复审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范围
在招考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
全市报考资格复审工作须在2013年4月24日前结束。在资格复审通知规定时间内,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进行资格复审时招录单位须提供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考生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②其他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簿 、毕业证书、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等。
③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人员,应按考录简章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
④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⑤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⑥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其中有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要求的,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四、资格复审工作分工
报考各县(市、区)职位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复审。
报考省以下垂直单位的人员,由该系统市级主管机关负责复审。
报考市直党群机关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复审,市委组织部负责把关。(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4月23日,地点: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二楼东法官约见室。)
报考市直政府工作部门及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4月23日,地点:盐城市温泉宾馆汉阳厅,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
五、资格复审工作的几点要求
1、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考录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资格复审的各项具体工作。
2、审核把关要坚持原则。各地、各单位要对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送的盐城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成绩作进一步核对,最终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时与相关考生取得联系,进行资格复审。要按照《盐城市2013年考录公务员简章》等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认真复核,严格把关。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复审结果要及时上报。请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以及省属市级主管机关按照分工,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将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册(附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于4月25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录用和职位管理处。联系电话:86668206、86661827,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crsjklc@163.com、ycrsks@163.com和xm1836@163.com 邮箱
附件:2013年盐城市考录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册.doc
特此通知。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市人社局公务员录用和职位管理处
市人社局公务员录用和职位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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