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选聘城管协管员消防队员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选聘城管协管员消防队员
为增强基层城管队工作力量,根据区城管委《关于加强基层城管队伍建设的意见》(通城管委[2013]1号)规定,决定公开选聘城管协理员、消防队员,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名额
8名(男性)
二、招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城市管理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2、通州户籍,十总镇户籍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的青年。3、复员(退伍)军人及有城管工作经历的,或有B照以上驾驶证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15日正常上班日。
报名地点:政府二楼党政办
报名须知: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院校的证明)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符合条件的填写《通州区十总镇选聘城管协管员、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四、招考办法
招录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的程序进行。
1、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2、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
五、聘用和待遇
1、聘用公示:拟录用人员在镇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参照通办发[2009]40号文件实行劳务派遣。
2、待遇:试用期为六个月,正式录用后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资待遇参照本镇同类型人员,对于工作出色的城管协管员可转为村干部。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招考过程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通州区十总镇党政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566161。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