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卫生局选调公务员简章
宿迁市卫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为优化市卫生局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国家、省公务员选调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
一、计划和职位
宿迁市卫生局选调计划为3名。
宿迁市卫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要求
职位 |
招考人数 |
学 历 |
专 业 |
其 他 |
基妇处科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类、公共卫生类、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专业 |
1、在县、区卫生行政机关工作。 2、具有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74年2月23日以后出生)。 |
爱卫办科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类,公共卫生类,中文、文秘类,行政管理专业 |
|
规财处科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财会类专业 |
|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含法院聘任制书记员。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5日以后出生),报考基妇处科员职位并具有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74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连续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1年2月25日前取得公务员身份);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名。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月26日8:30—3月2日17:30;
2、报名地点:宿迁市卫生局(市区太湖路260号)315房间;
3、携带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
(二)考试
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职位数1:6比例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超过1:6比例的需进行笔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总分为100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
面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未参加笔试的,按面试成绩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卫生局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从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后,将拟选调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从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符合选调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4389315 84359275
监督电话:0527—84389317
公告网址: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卫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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