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张家港市事业单位招聘“985”高校优秀毕业生简章
2013年张家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85”高校优秀毕业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实现人才强市的战略目标,不断拓宽干部人才来源渠道,夯实干部人才工作基础,为争当苏南现代化建设排头兵提供坚实的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和加强年轻干部源头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张家港市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985”高校优秀毕业生54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 全国“985”高校2013届优秀学生干部;
2. 张家港生源的2013届“985”高校毕业生;
3. 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985”高校毕业生;
4.具有张家港户籍(含父母身边无子女、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的“985”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 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 具有全日制“985” 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 服从组织分配;
5.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专业类别和人数(表格附后)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张家港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zjgrskspx.com)。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2月1日9:00至3月20日16:3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jpg、tif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2月1日9:00至3月20日16:30。
报考人员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人岗相适度评价。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专业考官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按照1:6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评价时间2012年3月下旬。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一天,考生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学生证)以及全部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必须与报名信息相符。
2.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书、在张家港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张家港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以上材料,报名者在资格复审时均需出示原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的考生往返路费给予定额补贴,食宿统一安排。
六、考试及总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其中01号中文、文秘类职位加试写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面试时间初定在2012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总成绩(人岗相适度得分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其中01号中文、文秘类职位人岗相适度得分占30%、写作占30%、面试成绩占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分高者)。
七、体检、考核、公示
体检按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合格者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政审)。考核合格后在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12333zjg.gov.cn)公示7天,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录用过程中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专业类别(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考核、公示于2012年5月进行。
八、录用及管理
经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发《录用通知书》。录用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录用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张家港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01至14号职位在全市事业单位统一调配, 15至19号职位为文广新局下属事业单位职位,20、21号职位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职位,工资福利待遇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标准执行;录用人员列入市青年预备队人才库强化跟踪培养。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政策咨询电话:0512-58173512,58693258,58173350。
本简章由中共张家港市委组织部、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报考指南
4.张家港市基本情况
中共张家港市委组织部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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