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盐城市环境保护局直属的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盐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 岗位及人员性质 | 招聘 人数 |
资格条件 | |||
专 业 | 学 历 | 户籍 | ||||
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现场环境应急处置监测岗位。劳动合同制性质。 | 2 | 化学分析、工业分析、自动控制相关专业 | 全日制研究生 有硕士学位 |
不限 | |
盐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 化工企业现场堪察技术岗位。劳动合同制性质 | 2 | 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 |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国家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3、热爱环保事业,具有为盐城环保事业奉献的精神。
4、符合报考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环保局监察室(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716室);联系人:杨洲,联系电话:88190716。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环保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如报名者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按照招聘职位人数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中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得分高的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着重对应聘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了解。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适或弃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将在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公众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拟聘用人选。
(五)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待遇:工资福利按单位同类劳动合同制人员标准执行(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间1700元),按规定缴纳有关保险金。
四、政策咨询
盐城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190716。 联系人:杨洲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招聘工作接受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附件:盐城市环保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