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岗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时间计算至2013年1月1日);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上,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月25日至1月28日,9:00—12:00,13:30—17:00。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107室。报名点联系电话:83750571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学历、学位、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⑥已参加工作或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证明其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 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公告。接受报名的单位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013年1月30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013年2月3日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jscin.gov.cn)人事教育栏目予以公布。
5、准考证领取办法
凭身份证原件登记并领取准考证。如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方可登记并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通知。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 ②面试。
(一)笔试考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二)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放弃面试者,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增补)。
笔试成绩将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四)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面试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六)笔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7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面试没有竞争的岗位,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60%。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1868805
联系人: 戴先生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 025-51868882
联系人: 单先生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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