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建康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增补计划)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毕业专业的参考目录为教育部2012年专业参考目录。(详见招聘岗位表)
5、应届毕业生为2012年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的须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书)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社会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8、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
二、报名
我院本次的招聘岗位不需要参加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笔试,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考核。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8日至12月7日(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图书馆四楼组织人事处
乘车线路:1、在南京市新街口乘地铁2号线至兴隆大街站下,出站后到大街斜对面坐浦集线公交车至浦口公园北路站下,再到马路对面公交站乘608、610、611公交车至江苏建康职业学院站下即可;2、在汉中门客运站乘汉江线公交车至江浦客运总站下,再乘坐610、611公交车至江苏建康职业学院站下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一)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要求的岗位其招聘开考比例为1:3。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2012年12月12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取消招录计划的岗位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江苏省卫生厅网上公布。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4、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①简历;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③填写《江苏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打印);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二)资格复审。
各单位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复审内容(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和相应的学位证书;
2、按岗位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
3、身份证;
4、招考对象为社会人员和不限的请按岗位表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三)面试。按照招聘单位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时间、地点和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及单位网站等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三)面试。按照招聘单位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时间、地点和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及单位网站等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所有招考工作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表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招聘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面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68170915、68172796 、68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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