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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南京技师学院招聘简章

Tag: 招聘简章 2012-11-26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南京技师学院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的事业单位南京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制内工作人员。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经费渠道、基本职能、地址
  南京技师学院是一所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特色的职业院校、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在校生7000余名,教职工300余名,学院坐落于栖霞区仙林大学城。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潜心于技工教育,热爱学生。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满5年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及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南京技师学院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6、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和南京技师学院网(www.njjsxy.com)等网站和媒体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9:00至12月7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12月3日9:00至12月7日18:00。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报考者可于2012年12月3日至12月7日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有关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单位岗位。
  3、报名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2年12月3日9:00至12月8日16: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2年12月11日9∶00-16∶00,重新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2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面试含试讲和专业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中,试讲和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各占5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适当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本知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基本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基本知识、公文常识和时政知识等。
  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12月23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于2013年1月4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统一笔试阅卷后,由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南京技师学院网(www.njjsxy.com)上公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南京技师学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缴纳面试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采用试讲与专业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在主管部门指导下,招聘单位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水平;专业技能操作重点考核技术操作能力和实践指导水平。
  (3)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并通过抽签领取考号。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次工作日在南京技师学院网(www.njjsxy.com)上公示。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技师学院网(www.njjsxy.com)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1、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025-85796635。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025-84501239。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25-84500509。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技师学院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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