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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淮安市清河区教师招聘简章

Tag: 淮安市清河区 教师招聘 招聘简章 2012-11-19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淮安市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5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语文教师15名,其中:小学14名,中学1名;
  2.数学教师9名,其中:小学8名,中学1名;
  3.英语教师6名,其中:小学5名,中学1名;
  4.音乐教师3名;
  5.体育教师6名;
  6.美术教师4名;
  7.中学政治教师1名;
  8.中学化学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
  3.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育专业可应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满2年工作经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服从分配,自愿为招聘单位服务5年。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淮安市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2张,于2012年11月26日—29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到淮安市清河区教育局(淮安市西安路116号,清河区社会事业大厦九楼会议室)报名。
  由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填写《淮安市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缴纳考试费90元/人。
  符合条件报名人数需达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见岗位表)。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聘人员于11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凭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笔试。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等。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说课
  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说课人员。现场抽签确定说课课题,集中备课一个小时,上交书面说课教案,说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为100分。说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围绕说课、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内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占40%、说课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要求执行。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在职人员领取体检通知前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享受我区在编教师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察局:0517-83643761
  区委组织部:0517-83643708
  区人社局:0517-83643779
  区教育局报考咨询电话:0517-83601160
  本简章由淮安市清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淮安市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doc
  2.淮安市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淮安市清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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