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名单公示(三)
根据《江苏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关于“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于2012年8月31日前拿到毕业证书)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我们对相关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2年9月20日至9月26日。
为确保招录工作的有序进行,除公示名单(共三批)外,考生认为符合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加分条件的,请务必于9月27日前提出审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监督电话:025-83590532
下载附件: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试点班人员名单(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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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名单公示(二)
为确保招录工作的有序进行,除公示名单(共三批)外,考生认为符合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加分条件的,请务必于9月27日前提出审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监督电话:025-8359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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