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乡建设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范围
盐城市户籍(含各县(市、区)户籍,含生源地户籍)。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城建事业,能吃苦耐劳,具有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盐城市城乡建设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表1)中各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9日至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 -18:00;
报名地点: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解放南路150号10楼1003室)
联系人:高阳,联系电话:0515-88423665。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工作经历和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实填写《盐城市城乡建设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于指定时间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3、资格审查
根据公告设定的报名条件,由市城乡建设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
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城乡建设局会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占50%)和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占50%),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公告明确的成绩计算方式,并依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同分时,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着重考察招聘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报考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198316;
市城乡建设局:0515-88423911。
招聘政策咨询:0515-88198304。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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