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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第三批机关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选派简章

Tag: 泰州市 选派简章 2012-08-2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进一步放大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效应,加快推进“能人型”村(涉农社区,以下简称“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我市将选派第三批机关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现将选派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派岗位及数量
  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全市100个左右。
  二、选派对象范围
  市和市(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垂直部门及驻泰单位)在职干部。“退二线”及退休干部,如有志于到农村基层发挥余热且身体条件许可,也可报名参加选派。
  三、选派对象条件
  中共正式党员;热心农村工作,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和农村工作能力;原则上为市和市(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层副职以上干部;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四、任职去向及年限
  市级机关部门(单位)人员,可以选择两个市(区)作为任职志愿,并服从在市(区)间调剂;市(区)级机关部门(单位)人员原则上在本市(区)任职。具体任职村,由市和市(区)委组织部会商确定。选派对象脱产到村工作3年。3年后,是否继续留村工作,根据本人意愿及工作需要确定。
  五、选派程序及步骤
  此次选派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并与市(区)委组织部共同负责,乡镇(街道)党(工)委配合实施。按照报名推荐、遴选考察、组织体检、确定任职、送任到村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报名推荐。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推荐时间:2012年8月23日—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不休息)。其中,组织推荐的截止日期为8月27日下午17∶00。
  2.报名推荐地点、咨询电话及电子邮箱:
  市直:泰州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咨询电话:86886259,电子邮箱:tzxpgb@163.com。
  靖江:靖江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咨询电话:89181515;电子邮箱:jjxpgb@163.com。
  泰兴:泰兴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咨询电话:87653600;电子邮箱:txxpgb@163.com。
  姜堰:姜堰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咨询电话:88869106;电子邮箱:jysxpgb@163.com。
  兴化:兴化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咨询电话:83326199;电子邮箱:xhxpgb@163.com。
  海陵:海陵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咨询电话:86226619;电子邮箱:hlxpgb@163.com。
  高港:高港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咨询电话:86966087;电子邮箱:ggxpgb@163.com。
  泰州医药高新区: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咨询电话:89690202;电子邮箱:gxqxpgb@163.com。
  3.报名推荐方式及要求:
  个人报名,可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现场报名,市直报名者到市委组织部、市(区)报名者到所在市(区)委组织部进行现场报名,上交填好的《泰州市选派第三批机关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一式两份);另一种方式是网上报名,报名者将填好的《泰州市选派第三批机关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电子版)直接发送至市或市(区)委组织部电子邮箱。
  组织推荐,由推荐单位填写《泰州市选派第三批机关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推荐表》(一式两份),直接交送市或市(区)委组织部。
  《报名表》和《推荐表》可直接到市、市(区)委组织部领取,也可登录泰州党建网(www.tzdjw.gov.cn)、泰州人才网(www.tzjob.com)下载。
  (二)遴选考察。市、市(区)委组织部分别组织对报名人选进行初审和考察,并组织对通过初审和考察的人员进行面谈,在此基础上,初定入围人选。
  (三)组织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分级组织对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不予选派。
  (四)确定任职。根据考察、面谈和体检等情况,市和市(区)委组织部共同研究确定第三批机关选派干部任职方案,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办理任职手续。
  (五)送任到村。市委组织部牵头召开欢送仪式,由市(区)委组织部组织送任到村。
  六、相关政策及考核管理
  选派对象到村工作期间,原有身份性质、职务级别、工资待遇及发放来源、渠道不变,同时享受当地村党组织书记的全部报酬。对在村工作满三年,经组织考核实绩明显、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在职及“退二线”干部,其职级原则上提升一级;退休干部(含在村工作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待遇上调至上一层次标准。提拔为副处及以上的,村级各项工作必须有更加突出的成效。在职干部工作期间如表现优秀,实绩突出,且符合相关规定,可及时提升职级。垂直部门及驻泰单位干部,在村工作表现及任期考核意见由市、市(区)委组织部反馈给所在部门(单位),具体激励政策由所在部门(单位)统筹考虑。
  对选派对象的具体考核管理,按照《泰州市选派机关干部担任村(涉农社区)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泰组发〔2012〕24号)执行。
  七、本简章由泰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泰州市选派第三批机关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
  2.《泰州市选派第三批机关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推荐表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201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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