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为适应淮阴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淮阴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7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淮阴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淮阴区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登陆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淮阴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jshyrsrc.com查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至1994年8月4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淮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2)》执行,专业条件未按类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2年7月31日-2012年8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到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北京北路518号)三楼会议室报名。
由招聘单位主管局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符合条件的缴纳笔试费100元/人,于2012年8月8日-2012年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须达到招聘岗位表要求的相应岗位的开考比例,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相应开考比例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12年8月5日(上午8:30-11:30)。
(三)笔试
教育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二门,每门试卷总分均为100分。
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幼教、特教岗位笔试的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占70%);报考职教中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和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为一张试卷,占70%)。
卫生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二门,每门试卷总分均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占50%)和医学相关专业知识(占50%)(其中乡镇卫生院学历要求为专科岗位笔试只考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占100%)。
报考教育事业和卫生事业单位中,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免笔试。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1、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开考比例的倍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淮阴区教育局、淮阴区卫生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2、卫生类事业单位岗位,采取专业化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面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
教育系统中职教中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其他岗位免面试。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与考察
教育系统中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只有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报考卫生事业人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2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ian.gov.cn)、淮阴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jshyrsrc.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淮阴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报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四、聘用与待遇
被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聘用资格。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入编等相关手续(其中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按岗位表中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间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阴区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阴区纪委、监察局:0517—84997708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853191。
政策咨询电话:淮阴区人社局0517-80835222
淮阴区卫生局0517-80835900
淮阴区教育局0517-84936311
本简章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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