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宜兴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宜兴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6日以后出生);
5、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1)考生须具有宜兴市户籍或为宜兴市生源;
(2)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不受户籍限制。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表一)。
7、考生应聘相关岗位必须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2年7月6日9:00--2012年7月12日16:00
2、报名网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xlss.gov.cn)
3、资格初审时间:
2012年7月6日9:00--2012年7月13日16:00
4、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即可打印出本人的《报名表》。
缴费采用现场缴费方式。缴费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上交考生的《报名表》,考生可委托他人持考生身份证代为缴费。
缴费时间:2012年7月14日9:00--16:00。
缴费地点: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食堂(宜兴市宜城街道荆邑南路99号)。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笔试费100元。
注意:现场确认交费后请考生在7月16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状态,如仍显示“未交费”请及时拔打87985125联系。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名结束后,除有的岗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外,其它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相应缩减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为:7月16日13∶00—16∶00。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7月18日-20日。
(四)政策咨询电话:87985125。技术咨询电话:82418927。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21日。
3、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5、对组织人社部门统一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3周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在报考镇(园区、街道)事业单位岗位时笔试成绩加3分。
涉及加分的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市委组织部开具的相关证明。此证明请考生于7月14日现场缴费时递交,最迟于7月17日17:00前到市人社局事业科递交,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复审
市人社局将对拟参加面试(或专业测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生《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户口薄;
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薄;
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薄;
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学位证书、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非宜兴市户籍但属宜兴市生源的考生须提供相关户籍证明材料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需专业测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对象,先进行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后以笔试和专业测试各占50%求和计算成综合成绩(百分制)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或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各占总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确定)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六、体检、考察
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待业人员须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情况” 等相关证明材料。(由户口所在地镇、园区、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开具)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
七、公示、聘用
拟录取人员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录取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录取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录取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五)拟录取人员网上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的。
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宜兴市纪委:87986221。
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考试成绩和录取人员名单将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xlss.gov.cn)上公布。
十、本简章由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宜兴市委组织部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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