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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睢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Tag: 睢宁县 事业单位 招聘公告 2012-06-18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满足我县经济发展需要,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规定,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4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以及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表)。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n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6月19日09:00-7月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6月 19日09:00-7月4日12: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2年6月19日09:00-7月4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须使用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费100元。
  (3)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7月6日-7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6-88307809。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2年7月5日09:00-17: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及考试范围(《岗位简介表》对笔试内容有其他要求,从其要求)。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未达合格线,不予聘用。
  2、笔试时间: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网址:http://www.snhrss.gov.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招录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证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不予调剂。
  3、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照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对公示无异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的单位,将根据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意见,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
  监督举报电话:0516-88380055
  六、本简章由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8307809
  附件:招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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