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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务员网:政治常识练习21

Tag: 江苏公务员网 政治常识 2012-05-28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其中有些部分属于政治常识考查部分,但与大学阶段的考试侧重点不同。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建议考生结合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生提前复习教材对该部分知识点进行系统复习,并把握该部分知识考查的重点及难点。
  1.某地区的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刘某,对于前来投资的“外商”甲某等人盲目轻信,未认真审查其资金状况、信用情况等,就签订了引资合作协议,由该地区财政处先期打入对方账户200万元,结果,打入的资金被悉数骗走,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刘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  )。
  A.玩忽职守罪
  B.滥用职权罪
  C.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D.尚未构成犯罪
  2.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  )实施行政许可。
  A.其他国家机关      B.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C.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D.其他行政机关
  3.下列情况中,应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有(  )。
  A.市政街道绿化地带 B.军队营房用地
  C.校办工厂用地   D.军队仓库用地
  4.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看,人类与黄种人、白种人之间的关系是(  )。
  A.质量和数量的关系  B.多数与少数的关系
  C.思维与存在的关系  D.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5.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要求,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B.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
  C.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D.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C【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刑法》第406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知识国家利益早熟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选项A: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选项B: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选项D:题目表明已经造成重大损失,应构成犯罪。所以选择C选项。
  2.D【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根据行政许可法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所以选择D选项。
  3.C【解析】本题考查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规定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选项ABD中,都是公共设施用地,而选项C中,校办工厂是盈利机构,应缴纳土地使用税。所以选择C选项。
  4.D【解析】本题考查哲学常识。共性指不同事物的普遍性质;个性指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性质。共性和个性是一切事物固有的本性,每一事物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共性决定事物的基本性质;个性揭示事物之间的差异性。个性体现并丰富着共性。共性是绝对的,个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共性只能在个性中存在。任何共性只能大致包括个性,任何个性不能完全被包括在共性之中。人类中包括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等。人类是其共性,而黄种人、白种人则是其个性。所以选择D选项。
  5.A【解析】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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