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阜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改善我县县、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充实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力量,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0-2012年医学卫生类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72名(具体计划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2010-2012年医学卫生类未就业的研究生及本科毕业生;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阜宁籍2010-2012年医学卫生类未就业的专科毕业生,其中临床医学专业不受户籍限制。符合上述对象的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于2012年5月31日至6月1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到县卫生局十楼会议室现场报名(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卫生大厦)。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报到证或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二寸免冠照片2张及报名费100元,考生报名时可填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三个平行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
2、资格审查:按照岗位招聘条件,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方可参加统一考试。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须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接受报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1)笔试:凡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须参加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局组织的专业知识笔试。笔试卷面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的一律不予录取。(2)面试: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取得面试资格,面试采取公务员招录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服务意识、思维分析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只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面试结果当场通知考生。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个人志愿确定拟聘用人员。(1)坚持高分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照具体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人数的1:1比例进行录取。(2)对考试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按照本人填报的第一志愿进行录取。对排名第二的考生,按照本人填报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顺序依次与岗位招聘计划相对照,第一志愿有空岗计划的按第一志愿录取,第一志愿无空岗计划的则按第二志愿录取;对排名第三的考生,按照本人填报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的顺序依次与岗位招聘计划相对照,第一志愿有空岗计划的按第一志愿录取,第一志愿无空岗计划的则按第二志愿录取;第二志愿无空岗计划的,则按第三志愿录取。然后对排名第四及以下的考生,按照上述的录取方法依次进行。(3)在按上述方法录取后,如招聘计划未招满出现具体岗位空缺的,对填报服从志愿,并符合空缺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仍按考生考试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调剂录取对象。(4)当考生出现考试成绩同分时,志愿顺序在前的优先;志愿顺序相同时,则按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的条件顺序依次确定排名顺序。
5、组织体检:对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政审:全面审查考生档案,同时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2012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在校现实表现证明。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空缺的岗位和考生填报的志愿,依据考生的考试(面试)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7、公示: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再替补。
8、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见习6个月后办理聘用和列编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报到证,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列编计划,其责任自负。
四、聘用待遇
凡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含见习期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同单位同性质人员的同等待遇,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或投诉电话:0515-87238524)。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政策法规,认真遵守人事纪律,参加招聘的考生须遵守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信息查询
招聘公告及招聘结果的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点击:
中国阜宁(www.funing.gov.cn)
阜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nldbzj.gov.cn)
咨询电话:87212520
联系人:纪莉莉
本公告由阜宁县人社局、阜宁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 宁 县 卫 生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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