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盐城市建湖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盐城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要求,对省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我县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面试人选,现就我县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考生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②其他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书、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③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人员,应按考录简章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
④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⑤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⑥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其中有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安排与地点
我县报考资格复审工作2012年4月10日前结束。在资格复审通知规定时间内,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县直单位(除党群系统)及乡镇机关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县人社局东楼401)负责复审。建湖县人社局地址为:县人民广场北巷八号,建湖县政府对面,广场北。联系电话:0515-8622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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