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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新录用公务员实行“导师”制

Tag: 靖江市 新录用公务员 2012-03-2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帮助新录用公务员尽快适应机关工作,靖江市将为今年新录用公务员配备“职业导师”。通过一对一的职业指导,帮助其尽快融入工作角色。
  《公务员法》规定,新录用公务员需要参加初任培训,重点提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常规初任培训以课堂讲授为主要方式,互动性、针对性、实践性不足。职业导师制对新录用公务员培养方式进行了大力创新,突出了言传身教的重要性。职业导师一般由单位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担任,在为期一年的时间里,职业导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针对新录用公务员个体,制订切实可行的指导方案。要了解思想状况,关心其成长,要安排学习内容,辅导其学习,要传授工作经验,指导其工作,要加强日常管理,做好考核鉴定。通过一对一、手把手、面对面的传、帮、带、管,使新录用公务员在职业导师的悉心指导下,增加了知识,提升了技能,同时,好的工作作风也得到了传承。一年的指导期间,由职业导师制定职业培养规划,帮助训练提高新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等基本素养及办事、办文、办会等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能力。
  靖江市通过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职业导师履行职责情况与新录用人员的工作成绩挂钩,实行师徒奖罚考核联动,全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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