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启动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申报工作
会上传达了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申报工作会议精神,详细学习解读了申报参公文件中的重要内容。薛忠良副局长就本次申报参公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希望各市(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标准程序,积极稳妥地推进本项工作。
会上各市(县)区有关同志还就本地区及部门在参公申报中的热点、难点进行了热烈地讨论和交流。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专家深入解读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与正式公务员的异同:
1、不同之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与公务员的根本区别就是,公务员档案登记的是行政编制,而参公人员的编制为事业编制。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执行,也就是说参公管理单位的性质是事业,其中人员编制也是事业,只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2、相同之处,完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进行公务员登记,包括所有的工资待遇,福利,保险,退休后的待遇,职务任免,升降,交流、回避、辞退等全部和公务员一样进行,中央党群机关的很多单位,国务院系统,各省地县市,都有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3、与事业编的不同,事业编制可以按职称拿相应级别的工资,公务员和参公不走职称工资,只按公务员职务和级别拿工资,事业编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公务员和参公都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事业编制需要缴纳失业保险金,公务员和参公不缴纳失业保险,也就是没有失业的说法。
4、参公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因为我国有党委,党领导,党管政府,党管干部,国外政府就是政府,政府的都是公务员,政党代表政府执政,没有绝对领导和管理,我国政府是直接行使职能的,所以肯定是公务员,而党群机关很多不是直接行使职权,按理不是公务员,但党领导政府,政府都是公务员,党群机关不是公务员说不过去,于是产生了参公,针对党群机关和部分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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