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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简章

Tag: 人民医院 招聘简章 2012-01-06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江苏省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淮安市医疗、教学、科研指导中心。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并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在编)。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3.硕士学位者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
  5.招聘岗位要求及其它条件(详见《淮安市一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先投档后报名方式进行,投档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18日。
  2、根据招聘条件,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应聘人员自荐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应聘人员就读学校、研究方向、研究成果等综合情况进行初步筛选,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按通知要求时间到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淮安市淮阴区北京西路6号)人事处现场确认报名。联系电话:0517-84923364。
  (二)考试
  1、考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则全部参加面试。
  4、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参加面试的人员由淮安市第一民医院在面试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在体检和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体检和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考察不合格情形参照《2011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第十五条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hua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卫生局80831677
  淮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83671213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84907276
  本简章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2012年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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