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天宁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0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身体健康,热心群众工作;
2、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本市户籍且居住地在天宁区;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一般应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职业水平证书。
中共党员可不受任职资格条件限制,年龄可放宽至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职位社区专职工作者
三、招聘街道雕庄街道、青龙街道、茶山街道、红梅街道、天宁街道、兰陵街道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准考证在9月28日到各街道民政工作科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作放弃)。
2、报名地点:天宁街道办事处(武青北路19号)
3、报名方式:由招聘单位组织人员集中现场报名,报名者一般在本居住地街道定向报名,限报一个街道,报名时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二张。
4、考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合成总分的60%,面试占合成总分的40%。
5、考试:
(1)笔试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2设定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笔试内容:社会工作综合测试及命题作文。考试范围限于社区工作资质认证考试的初级教材(范围:《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体由区会同各街道负责面试工作。
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集体商定。
五、录用及待遇
1、录用:将笔试、面试分数合成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录用人选,并由各街道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经两个月试用期,由各街道按相关程序正式录用。
2、人员待遇:按照现有社区专职工作者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88106507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身体健康,热心群众工作;
2、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本市户籍且居住地在天宁区;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一般应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职业水平证书。
中共党员可不受任职资格条件限制,年龄可放宽至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职位社区专职工作者
三、招聘街道雕庄街道、青龙街道、茶山街道、红梅街道、天宁街道、兰陵街道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准考证在9月28日到各街道民政工作科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作放弃)。
2、报名地点:天宁街道办事处(武青北路19号)
3、报名方式:由招聘单位组织人员集中现场报名,报名者一般在本居住地街道定向报名,限报一个街道,报名时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二张。
4、考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合成总分的60%,面试占合成总分的40%。
5、考试:
(1)笔试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2设定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笔试内容:社会工作综合测试及命题作文。考试范围限于社区工作资质认证考试的初级教材(范围:《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体由区会同各街道负责面试工作。
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集体商定。
五、录用及待遇
1、录用:将笔试、面试分数合成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录用人选,并由各街道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经两个月试用期,由各街道按相关程序正式录用。
2、人员待遇:按照现有社区专职工作者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88106507
中共天宁区委组织部
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宁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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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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