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美术馆招聘公告
根据我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美术馆工作人员5名(非在编),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2、专业要求:具有艺术学相关专业教育背景。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4、其他要求: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具备较强的团结协作能力;对美术馆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和认知。
二、有关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25日。
2、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美术馆人员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填写时请注意保持表格页面格式)。
(2)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证书复印件。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各类获奖证书等能说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递送我校人事处。若通过邮局寄送,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美术馆工作人员”。
三、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及通讯地址
联系人:巢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5—83498027 邮编:210013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
四、其他相关事项
1、美术馆招聘考试、考核工作由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展演场馆管理委员会和人事处共同组织实施。
2、此次招聘的美术馆工作人员为我校非在编人员,由南京艺术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两年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特别优秀的可考虑进编。
附件:应聘美术馆人员情况登记表
一、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2、专业要求:具有艺术学相关专业教育背景。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4、其他要求: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具备较强的团结协作能力;对美术馆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和认知。
二、有关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25日。
2、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美术馆人员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填写时请注意保持表格页面格式)。
(2)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证书复印件。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各类获奖证书等能说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递送我校人事处。若通过邮局寄送,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美术馆工作人员”。
三、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及通讯地址
联系人:巢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5—83498027 邮编:210013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
四、其他相关事项
1、美术馆招聘考试、考核工作由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展演场馆管理委员会和人事处共同组织实施。
2、此次招聘的美术馆工作人员为我校非在编人员,由南京艺术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两年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特别优秀的可考虑进编。
附件:应聘美术馆人员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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