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11年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有专业加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合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予公布。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于2011年8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青年西路71号)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县(市)区考生加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印章,市级机关考生加盖单位印章] 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人员需通过传真(0513~83558046)或电子信箱(ntgwyglc@163.com)提出申请,并按规定进行递补。
特此公告。
附:2011年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于2011年8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青年西路71号)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县(市)区考生加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印章,市级机关考生加盖单位印章] 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人员需通过传真(0513~83558046)或电子信箱(ntgwyglc@163.com)提出申请,并按规定进行递补。
特此公告。
附:2011年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 南 通 市 委 组 织 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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