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面试热点:"听证专业户"现象催化听证制度改革
背景资料:
成都四名"价格听证专业户"遭曝光。其中一名叫胡丽天的老太太,在随机抽签的情况下,7年里一共参加过19次听证会。报道称,这位胡老太在听证中先后支持过涨水价、涨的士价、涨停车费等等。这4人因多次参加听证会,对涨价投赞成票,被网友质疑是"听证托儿"。
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的听证制度缺陷是明显的。一方面,听证会组织者的独立性明显不足。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只有由独立、超脱、具有权威性的机构主持听证,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听证会不会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听证会制度中缺少一个成本监审程序,导致听证会很容易沦为某些既得利益集团操纵价格、压制民众利益诉求的工具。
从根源上来看,价格听证是公众与垄断集团利益博弈、维护自身权利的"公器"。但是,价格管理部门常常既是价格的制订者和维护者,又往往是听证会的组织者,这本身加大了听证会制度维护公众利益的难度。
解决建议:
必须以法律的形式,强制性要求所有的听证会,必须由独立的审计部门对公共产品的成本进行全面审计,并确保这种审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只有这样,听证会才能重拾公信力,吸引公众的参与热情。
一位姓胡的成都市民,在"随机抽签"的情况下,二十余次被各种听证会选中,成为听证代表,被网友戏称"听证专业户"。此事最近引发网友"围观"和媒体质疑。
据听证会主办部门的说法,听证代表是向社会公开征集,抽签过程经过公证处公证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而这位胡姓市民屡次被各类听证会抽签选中,一方面是她热衷于参会,另一方面是市民报名人数少。然而,这仍然难以打消公众对听证代表遴选程序的质疑。
听证会的价值,在于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合理合法地举行听证会,不仅有助于主管部门更加广泛地了解各方利益诉求,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而且有助于打牢价格调整的民意基础,使之更容易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自从听证制度被引进并在价格法中确立后,放眼各地,近年来的水价、气价、票价等各类听证会上,社会对听证制度的质疑之声一直不绝于耳。特别是听证代表怎样产生,尤其让人生疑,使公众屡有"被代表"和"逢听必涨"之感,这些问题一点点腐蚀着听证会的公信力。
"听证专业户"的出现,应当成为改进听证制度的一个契机。《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听证会参加人由下列方式产生: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听证项目的实际情况规定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显而易见,根据上述制度设计,价格主管部门在听证代表的遴选程序上,拥有很大的"可操作空间"。尤其是当听证项目涉及政府部门利益时,价格主管部门就可能会"邀请"或"圈选"一些"听话"代表,这貌似更加节约成本、更加高效,却不可能保证这些代表能够公允、独立地发表意见。听证会变成证明决策合法的"必要程序",出现"逢听必涨"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如何吸纳更多具有广泛性、公正性的代表参与到听证会中来,如何让听证代表真正反映老百姓的呼声,如何避免听证会沦为"走过场"和听证"表演",决定了听证会的公信力,也决定了听证会能否实现其制度设计的初衷。"听证专业户"的出现,损害的是听证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民意基础也因此大打折扣。
期待相关法规的完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自身工作的改进,以及相关社会监督机制的健全,能够使听证会在最大程度上广泛代表社会各界的声音,让听证会真正成为老百姓的"发言会"、"信任会"和"明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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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的听证制度缺陷是明显的。一方面,听证会组织者的独立性明显不足。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只有由独立、超脱、具有权威性的机构主持听证,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听证会不会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听证会制度中缺少一个成本监审程序,导致听证会很容易沦为某些既得利益集团操纵价格、压制民众利益诉求的工具。
从根源上来看,价格听证是公众与垄断集团利益博弈、维护自身权利的"公器"。但是,价格管理部门常常既是价格的制订者和维护者,又往往是听证会的组织者,这本身加大了听证会制度维护公众利益的难度。
解决建议:
必须以法律的形式,强制性要求所有的听证会,必须由独立的审计部门对公共产品的成本进行全面审计,并确保这种审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只有这样,听证会才能重拾公信力,吸引公众的参与热情。
一位姓胡的成都市民,在"随机抽签"的情况下,二十余次被各种听证会选中,成为听证代表,被网友戏称"听证专业户"。此事最近引发网友"围观"和媒体质疑。
据听证会主办部门的说法,听证代表是向社会公开征集,抽签过程经过公证处公证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而这位胡姓市民屡次被各类听证会抽签选中,一方面是她热衷于参会,另一方面是市民报名人数少。然而,这仍然难以打消公众对听证代表遴选程序的质疑。
听证会的价值,在于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合理合法地举行听证会,不仅有助于主管部门更加广泛地了解各方利益诉求,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而且有助于打牢价格调整的民意基础,使之更容易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自从听证制度被引进并在价格法中确立后,放眼各地,近年来的水价、气价、票价等各类听证会上,社会对听证制度的质疑之声一直不绝于耳。特别是听证代表怎样产生,尤其让人生疑,使公众屡有"被代表"和"逢听必涨"之感,这些问题一点点腐蚀着听证会的公信力。
"听证专业户"的出现,应当成为改进听证制度的一个契机。《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听证会参加人由下列方式产生: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听证项目的实际情况规定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显而易见,根据上述制度设计,价格主管部门在听证代表的遴选程序上,拥有很大的"可操作空间"。尤其是当听证项目涉及政府部门利益时,价格主管部门就可能会"邀请"或"圈选"一些"听话"代表,这貌似更加节约成本、更加高效,却不可能保证这些代表能够公允、独立地发表意见。听证会变成证明决策合法的"必要程序",出现"逢听必涨"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如何吸纳更多具有广泛性、公正性的代表参与到听证会中来,如何让听证代表真正反映老百姓的呼声,如何避免听证会沦为"走过场"和听证"表演",决定了听证会的公信力,也决定了听证会能否实现其制度设计的初衷。"听证专业户"的出现,损害的是听证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民意基础也因此大打折扣。
期待相关法规的完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自身工作的改进,以及相关社会监督机制的健全,能够使听证会在最大程度上广泛代表社会各界的声音,让听证会真正成为老百姓的"发言会"、"信任会"和"明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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