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卫生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调剂岗位)
为适应社会和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根据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月19日的考试情况,结合各直属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实际,现有南京市鼓楼医院等7家局直属事业单位有部分调剂岗位146个,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有稳定的专业思想,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身体健康;
3、南京市卫生局2011年3月19日公开招聘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以下简称市统考)。
4、具有拟报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1年7月5日至7月11日(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见南京市卫生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剂岗位)职位表各单位人事科所在地址,报名时请携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市统考成绩单、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至报名。
三、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各用人单位的面试及其它方面的考核。
2、若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不真实将取消考生面试、聘用资格。
四、考核
本次考核包括面试及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1、面试:参加面试资格合格线为市统考成绩60分及以上,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满1:3的,笔试成绩达到60分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护理专业进行操作技能考试,医技专业安排临床试班考核,时间由各单位自定。实践技能考核成绩为百分制。
3、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专业实践技能20%计算总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各用人单位的网上通知。
五、聘用、公示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卫生局网站和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签订毕业生双向意向协议书和聘用合同书。
公开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见各用单位(调剂岗位)职位表上的的电话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25-83617837(市卫生局)
附件:南京市卫生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剂岗位)职位表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有稳定的专业思想,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身体健康;
3、南京市卫生局2011年3月19日公开招聘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以下简称市统考)。
4、具有拟报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1年7月5日至7月11日(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见南京市卫生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剂岗位)职位表各单位人事科所在地址,报名时请携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市统考成绩单、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至报名。
三、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各用人单位的面试及其它方面的考核。
2、若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不真实将取消考生面试、聘用资格。
四、考核
本次考核包括面试及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1、面试:参加面试资格合格线为市统考成绩60分及以上,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满1:3的,笔试成绩达到60分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护理专业进行操作技能考试,医技专业安排临床试班考核,时间由各单位自定。实践技能考核成绩为百分制。
3、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专业实践技能20%计算总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各用人单位的网上通知。
五、聘用、公示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卫生局网站和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签订毕业生双向意向协议书和聘用合同书。
公开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见各用单位(调剂岗位)职位表上的的电话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25-83617837(市卫生局)
附件:南京市卫生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剂岗位)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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