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卫生局(南通)招聘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充实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一)面向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
(二)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符合招聘计划所需条件。
5.身体健康。
6.所有报考人员不受户籍和生源地的限制。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如皋市卫生局(如皋市行政中心A楼第14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须本人到场,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报名考务费100元。社会在职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还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及填报志愿进行审查。
3.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笔试内容以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考察应变、思维、人际关系处理等能力。市级医疗机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3︰1方可开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形成竞争则可开考。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需求计划数大于5︰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及格者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3︰1比例(面试人数:招聘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入考试成绩;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需求计划数小于或等于5︰1,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直接计为考试成绩,面试不及格者自然淘汰。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所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1年7月8日下午4:00—6:00到如皋市卫生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如皋市行政中心A楼1424室)。
4.体检
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由如皋市卫生局人事科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包括一般体检、血常规、肝肾功能等。出现下列情况者,不予录用:精神病、严重口吃、色盲、甲、乙类传染病传染期以及其他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胜任医疗、护理、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如公示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况的,则不予聘用,其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6.办理相关手续
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属毕业生的签订毕业生双选就业协议。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共同组织,接受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市卫生局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一、基本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一)面向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招聘专业
(岗位)
|
学历条件
|
其他条件
|
招聘
计划
|
如皋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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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医学
|
研究生
|
2011应届毕业生,硕士以上学位,拟从事内科。
|
1
|
中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2011应届毕业生,拟从事内科。
|
2
|
|
中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女性,2011应届毕业生,拟从事妇科。
|
1
|
|
中医儿科或中医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2011应届毕业生,拟从事儿科。
|
1
|
|
临床医学
|
本科
|
女性,2011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拟从事心电图。
|
2
|
|
医学影像或临床医学
|
本科
|
2011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拟从事超声医学。
|
2
|
|
影像技术
|
大专
|
2011应届毕业生,拟从事影像技术工作。
|
2(租赁制)
|
|
康复医学
|
大专
|
2011应届毕业生,拟从事康复医疗。
|
2(租赁制)
|
|
护理学或中医护理学
|
大专
|
2011应届毕业生。
|
15(租赁制)
|
|
如皋市镇卫生所
|
预防医学或临床医学
|
本科
|
|
6
|
招聘单位
|
招聘专业
(岗位)
|
学历条件
|
其他条件
|
招聘
计划
|
如皋市第三人民医院
|
麻醉医学
|
本科
|
|
1
|
药学
|
本科
|
|
1
|
|
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
5(租赁制)
|
|
如皋市第四人民医院
|
医学影像学(诊断)
|
本科及以上
|
拟从事超声波
|
1
|
针灸推拿
|
本科及以上
|
男性
|
1
|
|
护理学
|
中专及以上
|
通过护士执业证考试。
|
6(大专及以下为租赁制)
|
(二)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招聘专业
(岗位)
|
学历条件
|
其他条件
|
招聘
计划
|
如皋市人民医院
|
中文、新闻或相近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高校;较强的文字功底,作品获地市级以上奖项;年龄在30周岁以下,3年以上工作经验。
|
1
|
如皋市中医院
|
护理学或中医护理学
|
大专
|
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
|
10(租赁制)
|
如皋市惠民医院
|
外科
|
大专及以上
|
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从事外科五年以上。
|
1
|
内科或精神科
|
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主治医师(男)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
2
|
||
如皋市第三人民医院
|
眼耳鼻喉(五官科)
|
大专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三年以上,大专学历需取得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1
|
临床医学(内科)
|
1
|
|||
临床医学(外科)
|
1
|
|||
如皋市第四人民医院
|
影像
|
大专及以上
|
男性,医学影像主治医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
|
1
|
招聘单位
|
招聘专业
(岗位)
|
学历条件
|
其他条件
|
招聘
计划
|
如皋市第四人民医院
|
临床
|
本科
|
男性,执业医师,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专业特长者优先。
|
4
|
儿科
|
本科
|
儿科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
2
|
|
五官科
|
大专及以上
|
执业医师资格,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
1
|
|
心超
|
大专及以上
|
执业医师资格,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
1
|
|
护理学
|
中专及以上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
|
6(大专及以下为租赁制)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符合招聘计划所需条件。
5.身体健康。
6.所有报考人员不受户籍和生源地的限制。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如皋市卫生局(如皋市行政中心A楼第14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须本人到场,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报名考务费100元。社会在职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还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及填报志愿进行审查。
3.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笔试内容以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考察应变、思维、人际关系处理等能力。市级医疗机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3︰1方可开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形成竞争则可开考。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需求计划数大于5︰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及格者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3︰1比例(面试人数:招聘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入考试成绩;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需求计划数小于或等于5︰1,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直接计为考试成绩,面试不及格者自然淘汰。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所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1年7月8日下午4:00—6:00到如皋市卫生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如皋市行政中心A楼1424室)。
4.体检
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由如皋市卫生局人事科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包括一般体检、血常规、肝肾功能等。出现下列情况者,不予录用:精神病、严重口吃、色盲、甲、乙类传染病传染期以及其他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胜任医疗、护理、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如公示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况的,则不予聘用,其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6.办理相关手续
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属毕业生的签订毕业生双选就业协议。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共同组织,接受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市卫生局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如皋市卫生局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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