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招聘简章
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隶属常州市环境保护局,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专业从事环境科研与环境咨询,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诚聘部分专业岗位:
一、 招聘专业及条件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的专业、人数及待遇:大气污染控制专业、噪声污染控制专业和文秘专业各一名。本次招录人员为合同制管理人员,一律由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参照正式职工按绩效工资核算。
(二)基本条件:拥护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
(三)专业条件:
1、大气污染控制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大气物理相关专业;
2、噪声污染控制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声学、振动相关专业;
3、文秘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类相关专业,有较强的文字处理和组织沟通能力。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6月28日-7月6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指定邮箱为czhks2002@sina.com
咨询电话:(0519)85191766,(0519)85191767
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招聘报名表》(点击下载)并上传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一寸彩照电子稿。
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果7月8日前反馈给报考人员,同时对预审合格人员发出考试通知书。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11年7月9日(周六)上午8:30。
2、考试地点: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18号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会议室。
3、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当场亮分形式公布成绩,考试前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近照两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1)大气污染控制和噪声污染控制专业:自我推介(10分)、命题写作(30分)和结构化面试(60分),总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文秘专业:自我推介(10分)、命题写作(60分)和结构化面试(30分),总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任用
(一)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各岗位的前三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遇特殊情况,按照得分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7月12日。
(二)考察和体检
考评小组结合考试总分排名和专业需求以招聘人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由研究所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
(三)任用
按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办理相关任用手续。(7月25日前)。
本简章由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负责解释。
一、 招聘专业及条件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的专业、人数及待遇:大气污染控制专业、噪声污染控制专业和文秘专业各一名。本次招录人员为合同制管理人员,一律由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参照正式职工按绩效工资核算。
(二)基本条件:拥护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
(三)专业条件:
1、大气污染控制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大气物理相关专业;
2、噪声污染控制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声学、振动相关专业;
3、文秘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类相关专业,有较强的文字处理和组织沟通能力。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6月28日-7月6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指定邮箱为czhks2002@sina.com
咨询电话:(0519)85191766,(0519)85191767
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招聘报名表》(点击下载)并上传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一寸彩照电子稿。
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果7月8日前反馈给报考人员,同时对预审合格人员发出考试通知书。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11年7月9日(周六)上午8:30。
2、考试地点: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18号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会议室。
3、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当场亮分形式公布成绩,考试前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近照两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1)大气污染控制和噪声污染控制专业:自我推介(10分)、命题写作(30分)和结构化面试(60分),总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文秘专业:自我推介(10分)、命题写作(60分)和结构化面试(30分),总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任用
(一)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各岗位的前三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遇特殊情况,按照得分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7月12日。
(二)考察和体检
考评小组结合考试总分排名和专业需求以招聘人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由研究所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
(三)任用
按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办理相关任用手续。(7月25日前)。
本简章由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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