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新浦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新浦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编内)。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财务财会类专业;
4、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会计电算化知识,熟练使用财务软件;
5、具有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
6、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7、具有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 6月8日-2011年6月14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浦区财政局办公室(新浦区民主中路177号,区政府八楼805),联系人:宋斌
3、报考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现场填写《新浦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如进入面试另交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1:5要求的,相应减少招录人数,直至取消招考。
四、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会计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以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遴选,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
2、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操作的方式,测试内容为会计电算化。以1:3的比例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遴选,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前对所有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由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
六、体检和考核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听取工作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录用
1、对体检、考核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的予以录用,由招录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关系手续。
2、所有录用人员先聘用1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从解除聘用协议之日起停发工资,自主择业。
各项考试成绩、面试名单、体检名单、录用名单均在新浦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inpu.gov.cn)上予以公布。
八、待遇
录用人员纳入区属事业编制统一管理,并享受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待遇。
九、本公告由新浦区财政局、新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录考务咨询电话:区财政局 0518—85605583
监督电话: 区纪委 0518-85475332
附件:新浦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一、招聘职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编内)。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财务财会类专业;
4、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会计电算化知识,熟练使用财务软件;
5、具有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
6、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7、具有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 6月8日-2011年6月14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浦区财政局办公室(新浦区民主中路177号,区政府八楼805),联系人:宋斌
3、报考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现场填写《新浦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如进入面试另交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1:5要求的,相应减少招录人数,直至取消招考。
四、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会计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以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遴选,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
2、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操作的方式,测试内容为会计电算化。以1:3的比例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遴选,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前对所有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由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
六、体检和考核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听取工作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录用
1、对体检、考核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的予以录用,由招录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关系手续。
2、所有录用人员先聘用1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从解除聘用协议之日起停发工资,自主择业。
各项考试成绩、面试名单、体检名单、录用名单均在新浦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inpu.gov.cn)上予以公布。
八、待遇
录用人员纳入区属事业编制统一管理,并享受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待遇。
九、本公告由新浦区财政局、新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录考务咨询电话:区财政局 0518—85605583
监督电话: 区纪委 0518-85475332
附件:新浦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新 浦 区 财 政 局
新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新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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