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县国土资源局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高淳县国土资源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
高淳县国土资源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其中法学专业1名,国土资源管理专业(含地理信息、测量等相关专业)5名(男3名、女2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国土资源事业,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法学专业及相应学位、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地理信息、测量)。
3、法学专业需具有两年(含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均限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于2011年5月25日至6月2日,前往县国土资源局4楼办公室现场报名。
2、考试: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最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人数的比例为3:1。
3、体检、考察:根据招聘数1:1比例,按照总成绩分性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相关体检、政审标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高淳人事人才网(http://www.gcrsrc.gov.cn)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试用期合同。
四、录用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本简章由高淳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地 址:高淳县淳溪镇宝塔路296号
国土资源局:陈先生 电话:025-57307900
一、招聘人数
高淳县国土资源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其中法学专业1名,国土资源管理专业(含地理信息、测量等相关专业)5名(男3名、女2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国土资源事业,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法学专业及相应学位、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地理信息、测量)。
3、法学专业需具有两年(含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均限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于2011年5月25日至6月2日,前往县国土资源局4楼办公室现场报名。
2、考试: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最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人数的比例为3:1。
3、体检、考察:根据招聘数1:1比例,按照总成绩分性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相关体检、政审标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高淳人事人才网(http://www.gcrsrc.gov.cn)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试用期合同。
四、录用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本简章由高淳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地 址:高淳县淳溪镇宝塔路296号
国土资源局:陈先生 电话:025-57307900
高淳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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