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宁县教育局2011年教师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经县政府批准,2011年我县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教师223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2、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限江苏省户籍,报考幼教、特教职位限睢宁县户籍,报考职业教育教师职位户籍不限;研究生户籍不限。
3、报考职业教育、中小学教师职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幼儿教师职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城区与农村职位不得兼报;报考特教教师职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教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报考中小学教师、幼教、特教职位应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应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学校教师职位可先参加招考,应聘上岗后再补考教师资格证。
5. 报考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职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教、特教职位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职位
三、报名
1.时 间:2011年5月12日—5月20日
地点:睢宁县教育局人事科(107室)。
联系电话:0516-88390784;80376836;
2.交验证件:
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
报名时所有证件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者自带黑色水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4.交报名、考试费100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100分。按笔试成绩30%和面试成绩70%计算总成绩。
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等。合格分为60分。
报考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职位面试的形式为说课。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在指定说课室说课。报考幼教、特教职位面试分为说课与才艺展示两项,说课要求同上,说课结束后安排不超过3分钟的才艺展示,按说课成绩70%和才艺展示成绩30%计算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
1、考试时间:2011年5月28日
2、考试地点:县二中(笔试)
睢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面试)
五、聘用
1.根据总成绩,分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聘用。笔试与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拟聘人员集中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取得聘用资格。凡2011年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可不再参加体检。
3、对取得录用资格人员,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城区幼儿教师、职业学校教师安排到城区相关学校工作,其他分别安排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工作。
监督电话:0516-88307710(睢宁县监察局)
0516-88390825 (睢宁县教育局监察室)
六、本简章由睢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2、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限江苏省户籍,报考幼教、特教职位限睢宁县户籍,报考职业教育教师职位户籍不限;研究生户籍不限。
3、报考职业教育、中小学教师职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幼儿教师职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城区与农村职位不得兼报;报考特教教师职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教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报考中小学教师、幼教、特教职位应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应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学校教师职位可先参加招考,应聘上岗后再补考教师资格证。
5. 报考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职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教、特教职位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职位
职 位
|
人数
|
职 位
|
人数
|
||
幼 儿
教 育
|
城区
|
10
|
中
学
|
物理
|
10
|
农村
|
35
|
信息技术
|
10
|
||
小
学
|
音乐
|
20
|
地理
|
5
|
|
体育
|
20
|
英语
|
10
|
||
美术
|
20
|
职
业
教
育
|
建筑
|
2
|
|
语文
|
16
|
机械制造(能指导车工、钳工实训)
|
2
|
||
数学
|
16
|
数控(能指导实训)
|
2
|
||
英语
|
10
|
电工电子
|
1
|
||
中
学
|
音乐
|
10
|
服装
|
2
|
|
体育
|
10
|
|
|
||
美术
|
10
|
特 殊 教 育
|
2
|
1.时 间:2011年5月12日—5月20日
地点:睢宁县教育局人事科(107室)。
联系电话:0516-88390784;80376836;
2.交验证件:
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
报名时所有证件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者自带黑色水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4.交报名、考试费100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100分。按笔试成绩30%和面试成绩70%计算总成绩。
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等。合格分为60分。
报考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职位面试的形式为说课。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在指定说课室说课。报考幼教、特教职位面试分为说课与才艺展示两项,说课要求同上,说课结束后安排不超过3分钟的才艺展示,按说课成绩70%和才艺展示成绩30%计算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
1、考试时间:2011年5月28日
2、考试地点:县二中(笔试)
睢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面试)
五、聘用
1.根据总成绩,分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聘用。笔试与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拟聘人员集中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取得聘用资格。凡2011年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可不再参加体检。
3、对取得录用资格人员,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城区幼儿教师、职业学校教师安排到城区相关学校工作,其他分别安排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工作。
监督电话:0516-88307710(睢宁县监察局)
0516-88390825 (睢宁县教育局监察室)
六、本简章由睢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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