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招聘简章
为适应社会和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职能、地址
单位职能: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各宗教团体及所属单位劳动工资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社会保障及宗教房产管理事务工作。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409室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南京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9日以后出生),土木工程或工程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需要经常进出建筑工地,适宜男性);
(四) 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和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mzzj.nj.gov.cn)等网站和媒体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5月9日9:00至5月13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5月10日9:00-2011年5月13日18:00。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报考者可于2011年5月10日至5月13日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有关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单位岗位。
3、报名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1年5月10日9:00至5月14日16: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银联卡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1年5月23日至5月27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适当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题型为客观题,主要包括:法律基本知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基本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基本知识、公文常识,时政知识等。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5月28日(周六)上午9:00-11:00进行。
报考者于2011年6月6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mzzj.nj.gov.cn)上公布。
(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1届毕业生应提供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有困难,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学生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缴纳面试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方式。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并凭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的次日在南京民族宗教事务局网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025-83635726
监督电话:025-83635708
一、招聘单位基本职能、地址
单位职能: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各宗教团体及所属单位劳动工资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社会保障及宗教房产管理事务工作。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409室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南京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9日以后出生),土木工程或工程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需要经常进出建筑工地,适宜男性);
(四) 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和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mzzj.nj.gov.cn)等网站和媒体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5月9日9:00至5月13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5月10日9:00-2011年5月13日18:00。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报考者可于2011年5月10日至5月13日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有关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单位岗位。
3、报名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1年5月10日9:00至5月14日16: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银联卡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1年5月23日至5月27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适当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题型为客观题,主要包括:法律基本知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基本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基本知识、公文常识,时政知识等。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5月28日(周六)上午9:00-11:00进行。
报考者于2011年6月6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mzzj.nj.gov.cn)上公布。
(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1届毕业生应提供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有困难,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学生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缴纳面试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方式。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并凭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的次日在南京民族宗教事务局网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025-83635726
监督电话:025-83635708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0一一年五月三日
二0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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