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浦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64名)
为适应清浦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经清浦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之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2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1年8月31日前,在要求的相应岗位工作满2年。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招聘范围。
7、清浦区在编教师不得报考教师岗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职位要求
详见《淮安市清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1、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者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淮安市清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登陆淮安市清浦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aqp.gov.cn、淮安市清浦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qpjy.com下载或打印)。
(1)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如不能反映是师范类,需提供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后,如实填写《淮安市清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点提供),交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3张,缴纳报名费100元。因特殊情况代为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代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淮安市解放西路2-2号,淮安市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
(2)网上报名。报名时请下载并填写好与报考职位完全相符的《淮安市清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教师岗位的发送至hahxg1977@163.com邮箱,报考非教师岗位的发送至qpsydwzk@163.com邮箱,邮件主题统一设置为“姓名+报考单位”(如:张三,城区小学教师)。报名的截止时间确认,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2011年4月17日17:30)。经确认通过后,在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上述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3张,到淮安市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一并交验,符合条件的交纳报名费100元。填写的内容与报考职位要求不一致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报名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比例须达3:1。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开考,如考生自愿,可重新填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时间为4月18日上午8:30—11:30);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2人(含2人)以上,实际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硕士研究生招录岗位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咨询电话:0517-83336301。
2、笔试
(1)应聘的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岗位笔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及解决实际教育教学的能力。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高中教师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聘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进行试讲。
(2)医药卫生专业的考生(含非卫生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卫生岗位,硕士研究生应聘不需要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直接进行面试。
(3)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各个岗位笔试分值100分,应聘医药卫生专业的专业知识考试分值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4月20、21、22日上班时间到淮安市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作弃考处理。
笔试后一星期内,笔试成绩在淮安市清浦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aqp.gov.cn、淮安市清浦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qpjy.com公布。
4、面试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实际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教师岗位为试讲,下同)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医药卫生专业的(含非卫生岗位)笔试考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50%,换算成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确认,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认。
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2年以上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证明,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淮安市清浦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aqp.gov.cn、淮安市清浦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qpjy.com公布。
符合硕士研究生招录岗位条件,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请携带报名时要求的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3张,到淮安市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一并交验,符合条件的交纳报名费100元,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笔试、面试、合成成绩在淮安市清浦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aqp.gov.cn、淮安市清浦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qpjy.com公布。
5、体检、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总成绩。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生的总成绩。
根据合成后的总成绩,按照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进行。考生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按实缴纳体检费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考察(政审)条件进行。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政审)合格拟聘用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确认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
被聘用的人员与原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或聘用协议(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接到聘用通知30日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7、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招聘单位均为清浦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须在本区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弄虚作假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清浦区纪委0517-83515789,清浦区委组织部0517-83515148,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336333。
淮安市清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一、公开招聘的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之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2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1年8月31日前,在要求的相应岗位工作满2年。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招聘范围。
7、清浦区在编教师不得报考教师岗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职位要求
详见《淮安市清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1、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者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淮安市清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登陆淮安市清浦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aqp.gov.cn、淮安市清浦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qpjy.com下载或打印)。
(1)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如不能反映是师范类,需提供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后,如实填写《淮安市清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点提供),交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3张,缴纳报名费100元。因特殊情况代为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代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淮安市解放西路2-2号,淮安市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
(2)网上报名。报名时请下载并填写好与报考职位完全相符的《淮安市清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教师岗位的发送至hahxg1977@163.com邮箱,报考非教师岗位的发送至qpsydwzk@163.com邮箱,邮件主题统一设置为“姓名+报考单位”(如:张三,城区小学教师)。报名的截止时间确认,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2011年4月17日17:30)。经确认通过后,在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上述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3张,到淮安市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一并交验,符合条件的交纳报名费100元。填写的内容与报考职位要求不一致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报名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比例须达3:1。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开考,如考生自愿,可重新填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时间为4月18日上午8:30—11:30);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2人(含2人)以上,实际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硕士研究生招录岗位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咨询电话:0517-83336301。
2、笔试
(1)应聘的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岗位笔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及解决实际教育教学的能力。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高中教师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聘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进行试讲。
(2)医药卫生专业的考生(含非卫生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卫生岗位,硕士研究生应聘不需要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直接进行面试。
(3)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各个岗位笔试分值100分,应聘医药卫生专业的专业知识考试分值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4月20、21、22日上班时间到淮安市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作弃考处理。
笔试后一星期内,笔试成绩在淮安市清浦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aqp.gov.cn、淮安市清浦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qpjy.com公布。
4、面试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实际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教师岗位为试讲,下同)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医药卫生专业的(含非卫生岗位)笔试考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50%,换算成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确认,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认。
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2年以上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证明,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淮安市清浦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aqp.gov.cn、淮安市清浦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qpjy.com公布。
符合硕士研究生招录岗位条件,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请携带报名时要求的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3张,到淮安市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一并交验,符合条件的交纳报名费100元,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笔试、面试、合成成绩在淮安市清浦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aqp.gov.cn、淮安市清浦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qpjy.com公布。
5、体检、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总成绩。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生的总成绩。
根据合成后的总成绩,按照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进行。考生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按实缴纳体检费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考察(政审)条件进行。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政审)合格拟聘用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确认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
被聘用的人员与原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或聘用协议(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接到聘用通知30日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7、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招聘单位均为清浦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须在本区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弄虚作假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清浦区纪委0517-83515789,清浦区委组织部0517-83515148,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336333。
五、本简章由中共淮安市清浦区委组织部、淮安市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淮安市清浦区委组织部
淮安市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注:非教师岗位报考专业类别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0)》为准。淮安市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清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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