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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常州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

Tag: 常州招聘 事业单位 2011-03-18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发[2009]9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3月统一组织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本次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与对象
  (一)招聘范围
  纳入市统一公开招聘计划管理的市属财政全额拨款和具有行政职能的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补充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市属其他事业单位和辖市、区所属事业单位可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具有研究生学历(全日制)且具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或生源。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2日至1993年4月18日期间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申报招聘职位计划和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综合素质测评、体检和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一)申报招聘职位计划和方案
  各招聘单位在编制空缺、岗位空缺和年度增人计划限额内申报公开招聘职位。申报时提供下述材料:①公开招聘增人计划卡;②201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③《2011年上半年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申报表》。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审核申报材料,于3月28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公开招聘方案和职位经统一研究审核后反馈招聘单位。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年4月上旬在下述网站及有关新闻媒体发布。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www.jsgwyw.org
  常州党建网(
www.czdj.gov.cn
  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czhrss.gov.cn
  常州考试网(
www.czks.cn
  常州人才网(
www.czrc.com.cn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1年4月12日-4月18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
  2011年4月12日-4月19日16:00
  报名网址:
www.czks.cn
  网上报名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须缴纳98元报名笔试费并进行网上确认后,方视为报名有效。
  本次公开招聘,除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确属紧缺专业职位外,统一设立1:3的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
  2、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进行,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报考者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对报名人数低于5人的职位,须要求考生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或传真件,核对信息。
  3、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的考生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1年5月12日9:00至14日的期间内,从网站(网址:
www.czks.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笔试不指定教材,但可以参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笔试时间为2011年5月15日(初定)。《公共基础知识》8:00-9: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10-11:50。
  2011年5月25日9:00,在常州党建网(
www.czdj.gov.cn)、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zhrss.gov.cn)、常州考试网(www.czks.cn)、常州人才网(www.czrc.com.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五)综合素质测评
  1、综合素质测评人选确定
  市组织、人社部门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应聘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资格复审人选。2011年5月26日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发放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综合素质测评资格。
  2、组织方式
  综合素质测评原则上由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部分招聘职位因专业性、技能操作性强,可进行专业或技能操作加试,但须由招聘单位在方案中明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进行。
  公开招聘综合素质测评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试题原则上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命题;专业或技能操作加试试题由各主管部门或市组织、人社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命题。结构化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各1名,其余考官须具有三级面试考官资质,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应进行现场监督。
  面试成绩原则上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其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有专业或技能操作加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各单位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市组织、人社部门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市组织、人社部门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招聘单位按照招考工作的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公示拟录用人员。单位公示无异议,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交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及综合考核测评报告,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常州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拟录用部门、职位、各科成绩、综合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八)录用审批
  拟录用人员由招考单位填写《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呈批表》(一式四份),并提供其它相关资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公示录用阶段,招聘职位出现缺额时,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管理与监督
  市组织、人社部门是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制度建设、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认真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参与并审核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招聘单位须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考核工作,不得擅自改变综合素质测评的方法和程序,并做好相关原始记录,对所有被考察对象均形成书面考核意见,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1905
  考务咨询电话:0519-86620517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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