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经批准,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部分编外卫技人员进入单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需求岗位、人数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不含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编外卫技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目前已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连续3年以上(年限计算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下同)、未入事业编制人员;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3、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有本专业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护理和少数急缺专业学历可放宽至本专业大专学历(非全日制大专学历的需有本专业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
4、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
三、选聘方法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截至2011年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和方式:报名者携相关证书原件至市直用人单位人事科(办公室)现场报名。
3、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通过审核人员填写《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1年度定向选聘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交纳近期小2寸照片2张和考试费100元。
如专业报考人数不足1:3,由市人社局与卫生局共同商定是否开考。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实务操作)和综合考评三个部分。
1、笔试:应聘人员参加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考试得分占综合得分的40%。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16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实务操作):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不足则取全部)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实务操作)的人员。面试得分占综合得分的30%。具体面试方案由各单位制定,报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3、综合考评:笔试、面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年度考核、表彰奖励、民主测评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打分,考评得分占综合得分的30%。考评内容必须有客观依据,并量化成分。具体考评方案由各单位制定,报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共同组织实施。
(三)结果审核、公示
用人单位汇总参加面试人员综合得分情况,报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审核。审核同意后,将综合得分情况在单位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四)体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选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最终聘用人选,按聘用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得分排名依次递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编外卫技人员选聘工作应当在编制许可、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按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的计划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2、选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实行回避制度,坚持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对在定向选聘过程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还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人社局、市卫生局。
一、选聘单位及需求岗位、人数
单 位
|
编制性质
|
选聘专业
|
学 历
|
需求人数
|
市中医院
|
自收自支
|
中医学
|
本科
|
1
|
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5
|
||
市四院
|
差额事业
|
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1
|
市中心血站
|
差额事业
|
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1
|
合计
|
|
|
|
|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不含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编外卫技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目前已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连续3年以上(年限计算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下同)、未入事业编制人员;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3、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有本专业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护理和少数急缺专业学历可放宽至本专业大专学历(非全日制大专学历的需有本专业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
4、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
三、选聘方法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截至2011年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和方式:报名者携相关证书原件至市直用人单位人事科(办公室)现场报名。
3、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通过审核人员填写《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1年度定向选聘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交纳近期小2寸照片2张和考试费100元。
如专业报考人数不足1:3,由市人社局与卫生局共同商定是否开考。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实务操作)和综合考评三个部分。
1、笔试:应聘人员参加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考试得分占综合得分的40%。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16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实务操作):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不足则取全部)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实务操作)的人员。面试得分占综合得分的30%。具体面试方案由各单位制定,报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3、综合考评:笔试、面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年度考核、表彰奖励、民主测评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打分,考评得分占综合得分的30%。考评内容必须有客观依据,并量化成分。具体考评方案由各单位制定,报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共同组织实施。
(三)结果审核、公示
用人单位汇总参加面试人员综合得分情况,报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审核。审核同意后,将综合得分情况在单位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四)体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选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最终聘用人选,按聘用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得分排名依次递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编外卫技人员选聘工作应当在编制许可、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按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的计划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2、选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实行回避制度,坚持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对在定向选聘过程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还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人社局、市卫生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卫生局
盐城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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