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到基层服务大学生报考问题的说明
现将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1、94~96职位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我省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聘期满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其中,报考对象为经我省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可限本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须在本市招考简章或职位中明确);报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及聘期满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2、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非定向职位。
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非定向职位;未续聘的,按社会人员报考符合条件的非定向职位。
1、94~96职位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我省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聘期满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其中,报考对象为经我省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可限本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须在本市招考简章或职位中明确);报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及聘期满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2、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非定向职位。
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非定向职位;未续聘的,按社会人员报考符合条件的非定向职位。
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省公务员局考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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