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启事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与管理,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的有关规定,经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江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京市江宁区供排水管理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
南京市江宁区燃气管理办公室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燃气工程建设、燃气供应和使用的管理工作。
单位地址:江宁区天元东路2999号。
二、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单位、岗位、数量:
1、江宁区供排水管理办公室:环境管理岗位1名;
2、江宁区燃气管理办公室:建筑工程管理、环境管理岗位各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南京市户籍,遵守法纪,品行端正;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招聘具体条件:
1. 江宁区供排水管理办公室:环境管理岗位要求环境保护专业;
2. 江宁区燃气管理办公室:建筑工程管理岗位要求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环境管理岗位要求环境规划设计专业。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由南京市江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1年2月21日~ 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三)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委党校(江宁区湖山路399号)教学楼二楼203室。咨询电话:025-87183519。
(四)报考岗位要求: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关执业资格证、各类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招聘单位进行现场验证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并留取复印件(复印件均不退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合格者,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为1︰3。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总分。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江宁”(http://www.jiangning.gov.cn)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区住建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督促和检查,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025-52706217; 监督电话:025-87187233。
一、基本情况
南京市江宁区供排水管理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
南京市江宁区燃气管理办公室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燃气工程建设、燃气供应和使用的管理工作。
单位地址:江宁区天元东路2999号。
二、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单位、岗位、数量:
1、江宁区供排水管理办公室:环境管理岗位1名;
2、江宁区燃气管理办公室:建筑工程管理、环境管理岗位各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南京市户籍,遵守法纪,品行端正;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招聘具体条件:
1. 江宁区供排水管理办公室:环境管理岗位要求环境保护专业;
2. 江宁区燃气管理办公室:建筑工程管理岗位要求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环境管理岗位要求环境规划设计专业。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由南京市江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1年2月21日~ 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三)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委党校(江宁区湖山路399号)教学楼二楼203室。咨询电话:025-87183519。
(四)报考岗位要求: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关执业资格证、各类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招聘单位进行现场验证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并留取复印件(复印件均不退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合格者,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为1︰3。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总分。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江宁”(http://www.jiangning.gov.cn)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区住建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督促和检查,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025-52706217; 监督电话:025-87187233。
南京市江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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