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简章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已顺利晋升国家级,为推动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教育现代化的实施水平,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人数
职位需求信息
注:1、如遇报名人数不足,在职和应届招考职位可以相互调剂。
2、物理专业的毕业生可以报考科学学科。
二、招聘范围
2011届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含2010届未就业毕业生)和在职教师。
三、应聘条件
(一)在职教师
1、小学: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师德高尚,爱岗敬业,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
(2)具有本科及以上(师范类)国民教育学历;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关要求(语文、英语专业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专业二级乙等及以上);
(3)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并被所在学校聘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在市级优课竞赛中获奖;具有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幼儿园: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
(2)第一学历为学前教育,现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且现在幼儿教师岗位工作;
(3)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4)县(区)级以上教学能手、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男性幼儿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有两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应届毕业生(含2010届未就业的毕业生)
1、小学:
(1)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专业对口;
(2)计算机一级以上,英语四级以上(英语专业除外),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语文、英语专业二级甲等及以上);
(3)本科或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获得1次奖学金;
(4)校学生干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幼儿园:
(1)政治素质好,热爱幼教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3)具有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
(4)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5)校学生干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男性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应聘条件和要求。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条件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
1、在职教师:
(1)省特级教师经考察通过后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2)普通在职教师只进行面试,面试的项目有:说课或上课;答辩。以说课或上课成绩的60%、答辩成绩的40%计入总分;依据考核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应届毕业生:
(1)如果招考职位为1人,报名人数必须达5人(含5人)以上才予以开考;如果招考职位为多人,报名人数超过招考职位数5人以上方可开考。
(2)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学科,须先通过笔试,再进入下一轮的面试;报考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须通过才艺展示,再进入下一轮面试。参加面试的人数原则上是招考职位数的3倍。
(3)面试的项目有:说课或上课,答辩。以说课或上课成绩的60%、答辩成绩的40%计入总分;依据考核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考察和体检。根据总成绩每个岗位按1:1组织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标准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要求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领导研究。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七天。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一)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0届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在职人员试用期六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开发区同类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自主择业。
(二)根据淮开管发〔2011〕13号《关于印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省特级教师、教授级高级教师、省以上学科带头人给予一次性安置补贴10万元,经考核优秀的每月给予1000元的岗位津贴。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至3月15日
(二)报名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事业局会议室(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1312室)。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填写好报名表和获奖情况统计表。
2、在职教师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应职称证书及学校聘书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成绩、任职经历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2寸免冠彩照3张。
3、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奖学金证明、成绩单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2寸免冠彩照3张,其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在录用前审核。
4、报名费为100元。
咨询电话:0517-83181201
监督电话:0517-83718789
七、本简章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报名表
2、获奖情况统计表
一、招聘学科及人数
职位需求信息
注:1、如遇报名人数不足,在职和应届招考职位可以相互调剂。
2、物理专业的毕业生可以报考科学学科。
二、招聘范围
2011届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含2010届未就业毕业生)和在职教师。
三、应聘条件
(一)在职教师
1、小学: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师德高尚,爱岗敬业,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
(2)具有本科及以上(师范类)国民教育学历;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关要求(语文、英语专业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专业二级乙等及以上);
(3)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并被所在学校聘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在市级优课竞赛中获奖;具有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幼儿园: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
(2)第一学历为学前教育,现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且现在幼儿教师岗位工作;
(3)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4)县(区)级以上教学能手、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男性幼儿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有两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应届毕业生(含2010届未就业的毕业生)
1、小学:
(1)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专业对口;
(2)计算机一级以上,英语四级以上(英语专业除外),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语文、英语专业二级甲等及以上);
(3)本科或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获得1次奖学金;
(4)校学生干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幼儿园:
(1)政治素质好,热爱幼教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3)具有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
(4)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5)校学生干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男性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应聘条件和要求。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条件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
1、在职教师:
(1)省特级教师经考察通过后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2)普通在职教师只进行面试,面试的项目有:说课或上课;答辩。以说课或上课成绩的60%、答辩成绩的40%计入总分;依据考核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应届毕业生:
(1)如果招考职位为1人,报名人数必须达5人(含5人)以上才予以开考;如果招考职位为多人,报名人数超过招考职位数5人以上方可开考。
(2)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学科,须先通过笔试,再进入下一轮的面试;报考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须通过才艺展示,再进入下一轮面试。参加面试的人数原则上是招考职位数的3倍。
(3)面试的项目有:说课或上课,答辩。以说课或上课成绩的60%、答辩成绩的40%计入总分;依据考核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考察和体检。根据总成绩每个岗位按1:1组织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标准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要求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领导研究。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七天。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一)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0届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在职人员试用期六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开发区同类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自主择业。
(二)根据淮开管发〔2011〕13号《关于印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省特级教师、教授级高级教师、省以上学科带头人给予一次性安置补贴10万元,经考核优秀的每月给予1000元的岗位津贴。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至3月15日
(二)报名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事业局会议室(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1312室)。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填写好报名表和获奖情况统计表。
2、在职教师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应职称证书及学校聘书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成绩、任职经历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2寸免冠彩照3张。
3、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奖学金证明、成绩单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2寸免冠彩照3张,其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在录用前审核。
4、报名费为100元。
咨询电话:0517-83181201
监督电话:0517-83718789
七、本简章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报名表
2、获奖情况统计表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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