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卫生系统(苏州)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和《常熟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暂行办法》精神,我市卫生系统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1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1、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含)以上学历的2011届、未就业的2010届毕业生。
2、社会在职: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在职人员。
(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2011年常熟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硕士研究毕业生招聘岗位的年龄原则上3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1年2月18日上午9:00—下午4:30。报名地点:常熟市卫生局会议中心(富阳路6号)。
2、报名注意事项以及资格初审。报名者需本人随带规定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限报一个岗位。如果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资料(均须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①2011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②社会在职人员或2010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执业资格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工作(人事)关系证明;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③婚迁对象需提供结婚证、户籍证明。
3、报名者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办理报名手续。
四、综合情况考核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科室试用,医、教、研及外语能力测试等,考核结果如实填写《常熟市卫生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综合情况考核表》。考核工作于2011年2月26日前完成。
五、面试
报考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的考生不足2∶1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各用人单位通知,缴纳面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面试时间定于2011年2月下旬。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1、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聘用
1、公示。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熟卫生局网、常熟人才市场网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由市卫生局和招聘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新区医院)录用的卫技人员,三年(二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的,由招聘单位解聘,自谋职业;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录用的卫技人员,四年(三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的,由招聘单位解聘,自谋职业。
八、纪律
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严肃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805319。
九、其它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组织领导
2011年常熟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附件:2011年常熟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一、招聘范围、对象
1、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含)以上学历的2011届、未就业的2010届毕业生。
2、社会在职: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在职人员。
(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2011年常熟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硕士研究毕业生招聘岗位的年龄原则上3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1年2月18日上午9:00—下午4:30。报名地点:常熟市卫生局会议中心(富阳路6号)。
2、报名注意事项以及资格初审。报名者需本人随带规定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限报一个岗位。如果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资料(均须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①2011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②社会在职人员或2010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执业资格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工作(人事)关系证明;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③婚迁对象需提供结婚证、户籍证明。
3、报名者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办理报名手续。
四、综合情况考核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科室试用,医、教、研及外语能力测试等,考核结果如实填写《常熟市卫生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综合情况考核表》。考核工作于2011年2月26日前完成。
五、面试
报考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的考生不足2∶1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各用人单位通知,缴纳面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面试时间定于2011年2月下旬。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1、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聘用
1、公示。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熟卫生局网、常熟人才市场网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由市卫生局和招聘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新区医院)录用的卫技人员,三年(二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的,由招聘单位解聘,自谋职业;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录用的卫技人员,四年(三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的,由招聘单位解聘,自谋职业。
八、纪律
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严肃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805319。
九、其它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组织领导
2011年常熟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附件:2011年常熟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熟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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