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2月18日至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须在本《公告》网上登载满15天后方可组织报名)
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107室,报名点联系电话:83750571)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提供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报考者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确保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登记并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方可登记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初定为2011年3月5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范围内(若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少于10人,则按拟录用人员1:3的比例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放弃面试者,依笔试成绩依次增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成绩,分数不计入最后录取成绩。所有报名者均不能免笔试。
(四)面试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书面形式等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1868805
联系人:戴登军
城市发展研究所岗位咨询电话:025—51868960
联系人:徐红云
水处理服务中心岗位咨询电话:025—51868536
联系人:王华成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51868882
联系人:单乘风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2月18日至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须在本《公告》网上登载满15天后方可组织报名)
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107室,报名点联系电话:83750571)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提供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报考者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确保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登记并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方可登记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初定为2011年3月5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范围内(若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少于10人,则按拟录用人员1:3的比例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放弃面试者,依笔试成绩依次增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成绩,分数不计入最后录取成绩。所有报名者均不能免笔试。
(四)面试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书面形式等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1868805
联系人:戴登军
城市发展研究所岗位咨询电话:025—51868960
联系人:徐红云
水处理服务中心岗位咨询电话:025—51868536
联系人:王华成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51868882
联系人:单乘风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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