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公务员招考应不限专业
对于“考公大军”这个词儿,您一定不会陌生。“考公”难度暂且不说,如果您在资格审查环节就被挡在门外,郁闷是难免的。安徽省人大代表陈葆华对这个现象十分关注,她提出了关于取消或者放宽公务员招录的专业限制的建议。
“一些单位在招考公务员时,对专业限制得很严格,这会导致人才的选拔面较窄。”陈葆华认为,如果不对此加以改变,最终甚至影响政府的行政效率以及公务员人才队伍的缺失。“报考公务员的人数逐年大幅攀升,但另一方面却出现不少职位被取消的情况,这也造成了职位的浪费。”
针对这一现状,陈葆华建议,针对不需设置专业限制的职位,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应结合用人单位的工作特点和职位需求对各单位进行指导和协调,重新调整报考条件;而对必须设定专业限制的职位,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应指导用人单位根据职位的实际需要,尽量放宽公务员招录条件,一般按专业大类设置,不宜过细,实现大多数职位的“低门槛”。
“如果在公务员招录工作中取消或者放宽专业限制,将会使更多的报考者享有报考权利,给考生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陈葆华表示,这也有利于提高报考者和社会对公务员招录公正性的认同度。
而日前据据有关部门知情人士透露,2011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的专业限制也将进一步放宽:招录职位的专业要求,原则上按大的学科分类进行要求或不设限制。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职位(江苏公务员考试中的A类)原则上不设置专业要求,或设置到专业大类;专业技术类职位(B类)如不能要求到专业大类,则必须明确四个及其以上专业;乡镇职位(C类)和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的职位原则上不设置专业限制。
“一些单位在招考公务员时,对专业限制得很严格,这会导致人才的选拔面较窄。”陈葆华认为,如果不对此加以改变,最终甚至影响政府的行政效率以及公务员人才队伍的缺失。“报考公务员的人数逐年大幅攀升,但另一方面却出现不少职位被取消的情况,这也造成了职位的浪费。”
针对这一现状,陈葆华建议,针对不需设置专业限制的职位,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应结合用人单位的工作特点和职位需求对各单位进行指导和协调,重新调整报考条件;而对必须设定专业限制的职位,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应指导用人单位根据职位的实际需要,尽量放宽公务员招录条件,一般按专业大类设置,不宜过细,实现大多数职位的“低门槛”。
“如果在公务员招录工作中取消或者放宽专业限制,将会使更多的报考者享有报考权利,给考生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陈葆华表示,这也有利于提高报考者和社会对公务员招录公正性的认同度。
而日前据据有关部门知情人士透露,2011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的专业限制也将进一步放宽:招录职位的专业要求,原则上按大的学科分类进行要求或不设限制。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职位(江苏公务员考试中的A类)原则上不设置专业要求,或设置到专业大类;专业技术类职位(B类)如不能要求到专业大类,则必须明确四个及其以上专业;乡镇职位(C类)和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的职位原则上不设置专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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