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浦区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一、选拔职位和人数
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职位4个:商务局副局长1名、民政局副局长1名、卫生局副局长1名、农机局副局长1名。
二、选拔范围
商务局副局长、民政局副局长、卫生局副局长职位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选拔;农机局副局长职位面向本区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党外人员选拔。
三、报名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大学以上学历。
3、报考商务局副局长、民政局副局长、卫生局副局长职位须为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农机局副局长职位须为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职级、职称和工作经历要求:(1)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或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任中层职务3年以上(2007年12月31日以前任职),或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具有相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有2年以上与报考职位相近的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受过刑事处罚的;(4)近2年内参加各类公开选拔、公开选调活动被录用的;(5)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
四、职位要求
1、商务局副局长:熟悉国家和省、市商贸工作的政策,精通商贸服务、外经贸、物流、市场建设等业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民政局副局长:热爱民政事业,熟悉民政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卫生局副局长:医学卫生等相关专业毕业,熟悉医学、卫生专业业务知识,具有医疗卫生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等相关工作能力。
4、农机局副局长:熟悉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选拔程序和方法步骤
1、报名与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任职文件复印件,职称证书(或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3年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8人的,该职位不开考。
报名点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
2、笔试。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和职位要求命题。主要测试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以及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于2011年1月3日上午8:30—11:00进行。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3、面试和体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5:1。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按照笔试和面试1:1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1。体检按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4、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按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5、讨论决定。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任用人选。如果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6、公示与任用。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任用人选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按该职位享受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一般按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在行政或事业单位工作。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中共淮安市清浦区委组织部(淮安市淮海南路268号清浦区行政中心908室)
咨询电话:0517-83515152
清浦区政府网址:http://www.haqp.gov.cn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17-83515202(中共淮安市清浦区纪委、淮安市清浦区监察局)。
本简章由中共淮安市清浦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职位4个:商务局副局长1名、民政局副局长1名、卫生局副局长1名、农机局副局长1名。
二、选拔范围
商务局副局长、民政局副局长、卫生局副局长职位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选拔;农机局副局长职位面向本区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党外人员选拔。
三、报名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大学以上学历。
3、报考商务局副局长、民政局副局长、卫生局副局长职位须为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农机局副局长职位须为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职级、职称和工作经历要求:(1)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或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任中层职务3年以上(2007年12月31日以前任职),或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具有相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有2年以上与报考职位相近的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受过刑事处罚的;(4)近2年内参加各类公开选拔、公开选调活动被录用的;(5)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
四、职位要求
1、商务局副局长:熟悉国家和省、市商贸工作的政策,精通商贸服务、外经贸、物流、市场建设等业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民政局副局长:热爱民政事业,熟悉民政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卫生局副局长:医学卫生等相关专业毕业,熟悉医学、卫生专业业务知识,具有医疗卫生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等相关工作能力。
4、农机局副局长:熟悉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选拔程序和方法步骤
1、报名与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任职文件复印件,职称证书(或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3年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8人的,该职位不开考。
报名点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
2、笔试。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和职位要求命题。主要测试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以及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于2011年1月3日上午8:30—11:00进行。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3、面试和体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5:1。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按照笔试和面试1:1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1。体检按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4、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按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5、讨论决定。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任用人选。如果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6、公示与任用。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任用人选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按该职位享受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一般按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在行政或事业单位工作。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中共淮安市清浦区委组织部(淮安市淮海南路268号清浦区行政中心908室)
咨询电话:0517-83515152
清浦区政府网址:http://www.haqp.gov.cn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17-83515202(中共淮安市清浦区纪委、淮安市清浦区监察局)。
本简章由中共淮安市清浦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淮安市清浦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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