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清河区面向全国选聘事业单位人才简章
因工作需要,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24名。
一、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职位简介表)。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于2010年12月25-29日(每天8:30-17:00)到淮安市清河区人才市场(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报名。外地考生可通过E-mail或邮寄方式报名(以报名期间收到邮件为准)。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100元考试费,领取准考证。
报考咨询电话:0517-83643122、83643977
电子邮箱:haqhrs@126.com 邮编:223001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5,不足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计划,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职位不开考,考生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2.笔试时间:2011年1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三)面试。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选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均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和方式进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公示及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清河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定正式聘用合同,享受我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643761(区纪委信访室)
0517-83643708(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五、本简章由中共淮安市清河区委组织部、淮安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职位简介表)。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于2010年12月25-29日(每天8:30-17:00)到淮安市清河区人才市场(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报名。外地考生可通过E-mail或邮寄方式报名(以报名期间收到邮件为准)。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100元考试费,领取准考证。
报考咨询电话:0517-83643122、83643977
电子邮箱:haqhrs@126.com 邮编:223001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5,不足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计划,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职位不开考,考生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2.笔试时间:2011年1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三)面试。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选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均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和方式进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公示及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清河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定正式聘用合同,享受我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643761(区纪委信访室)
0517-83643708(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五、本简章由中共淮安市清河区委组织部、淮安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淮安市清河区委组织部
淮安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淮安市清河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职位简介表
职位 代码 |
专业 |
人 数 |
学历 |
年龄 |
其它要求 |
01 |
中文、文秘类 |
6 |
普通全日制 本科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02 |
法律类 |
3 |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03 |
财务财会类 |
4 |
普通全日制 本科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04 |
审计类 |
1 |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05 |
建筑工程类 |
2 |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06 |
城建规划类 |
2 |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07 |
水利工程 |
1 |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08 |
电子商务 |
2 |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09 |
英语、日语 、韩语 |
1 |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10 |
劳动与 社会保障 |
2 |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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