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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清河区面向全国选聘事业单位人才简章

Tag: 淮安选聘 事业单位 2010-12-17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因工作需要,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24名。
  一、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职位简介表)。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于2010年12月25-29日(每天8:30-17:00)到淮安市清河区人才市场(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报名。外地考生可通过E-mail或邮寄方式报名(以报名期间收到邮件为准)。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100元考试费,领取准考证。
  报考咨询电话:0517-83643122、83643977
  电子邮箱:
haqhrs@126.com        邮编:223001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5,不足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计划,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职位不开考,考生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2.笔试时间:2011年1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三)面试。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选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均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和方式进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公示及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清河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定正式聘用合同,享受我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643761(区纪委信访室)
  0517-83643708(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五、本简章由中共淮安市清河区委组织部、淮安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淮安市清河区委组织部
  淮安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淮安市清河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职位简介表

职位

代码

专业

学历

年龄

其它要求

01

中文、文秘类

6

普通全日制

本科以上

30周岁以下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02

法律类

3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

30周岁以下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03

财务财会类

4

普通全日制

本科以上

30周岁以下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04

审计类

1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

30周岁以下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05

建筑工程类

2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

30周岁以下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06

城建规划类

2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

30周岁以下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07

水利工程

1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

30周岁以下

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08

电子商务

2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

30周岁以下

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09

英语、日语

、韩语

1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

30周岁以下

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10

劳动与

社会保障

2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

30周岁以下

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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