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招聘启事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教学辅助人员队伍,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国内须为应届毕业生)、择优聘用各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注意事项
1.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含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以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简历投报方式
①邮寄方式:
邮寄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40号一号教学楼248室(邮编210029)
②电子邮件方式:
学院办公室邮箱:gwxy@njmu.edu.cn
3.考核及实施办法
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的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含试讲)和笔试,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能根据情况增加实践操作考核,由学院会同人事处组织实施。考核具体时间由学院办公室通知应聘者。
三、考核和体检
人事处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复审以后,按招聘职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人事处公告栏公布一周,相关材料送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和备案。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进人员暂不进编,实行编外人事代理,入校两年后经学院(部门)考核,学校研究同意后,可进入学校事业编制。具体详见南京医科大学校园网http://www.njmu.edu.cn点击人事处网页,见《南京医科大学关于新进人员进编暂行规定〔南医大人(2009)76号〕文件。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学院办公室:朱慧娟025-86862925
学校人事处:李 玮025-86862641,李伍庆025-86862643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院纪检监察员:陈国青025-86862924
校纪检监察处:王兴东025-86862646
附: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1年毕业生需求情况一览表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注意事项
1.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含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以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简历投报方式
①邮寄方式:
邮寄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40号一号教学楼248室(邮编210029)
②电子邮件方式:
学院办公室邮箱:gwxy@njmu.edu.cn
3.考核及实施办法
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的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含试讲)和笔试,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能根据情况增加实践操作考核,由学院会同人事处组织实施。考核具体时间由学院办公室通知应聘者。
三、考核和体检
人事处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复审以后,按招聘职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人事处公告栏公布一周,相关材料送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和备案。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进人员暂不进编,实行编外人事代理,入校两年后经学院(部门)考核,学校研究同意后,可进入学校事业编制。具体详见南京医科大学校园网http://www.njmu.edu.cn点击人事处网页,见《南京医科大学关于新进人员进编暂行规定〔南医大人(2009)76号〕文件。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学院办公室:朱慧娟025-86862925
学校人事处:李 玮025-86862641,李伍庆025-86862643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院纪检监察员:陈国青025-86862924
校纪检监察处:王兴东025-86862646
附: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1年毕业生需求情况一览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