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县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40名,具体招考事宜如下:
一.招考学科、人数
高中教师:中文2名、数学4名、英语2名、物理1名、心理学1名、教育学1名、体育1名。
职教专业教师:电子2名、机电2名、财会1名、心理学1名、建筑1名。
农村初中教师:历史1名、地理1名、体育1名。
农村小学教师:中文3名、数学3名、英语3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
特教教师:特殊教育2名(其中美术教育1名)。
幼儿教师:学前教育4名。
以上需求数会因招考报名情况和学校用人要求变化做相应调整。
二.招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在校期间受过党(团)纪行政处分或在职人员在近三年受过党纪行政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2、报考高中、职教专业教师者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2011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②2011年国家“211工程”院校非师范类的本科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
③2011年硕士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农村初中、农村小学、特教和幼儿教师者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2011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②2011年国家“211工程”院校非师范类的本科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
③2011年硕士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④高淳生源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⑤高淳生源2011年特殊教育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三.报考办法
㈠报名
1、报名需携带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报考费90元。所有证件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0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高淳县教育局政工科(高淳县淳溪镇镇兴路229号)。
㈡考试
凡应聘我县中小学教师岗位者须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报名者经资格初审后,参加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新教师应聘考试,考生请于2010年12月28日上午11:30时前到高淳县教育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2011年1月2日上午(如有变化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新教师应聘按学科需求数的1:3划定面试分数线,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到1:3的划基准线。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只作为考生获得面试的资格。
2、面试。面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形式:素质能力测试、说课。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㈢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分别按学科招聘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
体检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中有关要求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㈣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体检和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㈤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办理商调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于2011年7月下旬左右凭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在职人员除外)原件到高淳县人社局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被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至本县中小学(含职中、幼儿园)任教,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有工作经历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并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考纪律
此次招考工作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肃招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高淳县教育局025-57338637、57338636
高淳县人社局025-57338710
一.招考学科、人数
高中教师:中文2名、数学4名、英语2名、物理1名、心理学1名、教育学1名、体育1名。
职教专业教师:电子2名、机电2名、财会1名、心理学1名、建筑1名。
农村初中教师:历史1名、地理1名、体育1名。
农村小学教师:中文3名、数学3名、英语3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
特教教师:特殊教育2名(其中美术教育1名)。
幼儿教师:学前教育4名。
以上需求数会因招考报名情况和学校用人要求变化做相应调整。
二.招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在校期间受过党(团)纪行政处分或在职人员在近三年受过党纪行政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2、报考高中、职教专业教师者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2011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②2011年国家“211工程”院校非师范类的本科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
③2011年硕士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农村初中、农村小学、特教和幼儿教师者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2011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②2011年国家“211工程”院校非师范类的本科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
③2011年硕士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④高淳生源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⑤高淳生源2011年特殊教育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三.报考办法
㈠报名
1、报名需携带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报考费90元。所有证件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0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高淳县教育局政工科(高淳县淳溪镇镇兴路229号)。
㈡考试
凡应聘我县中小学教师岗位者须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报名者经资格初审后,参加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新教师应聘考试,考生请于2010年12月28日上午11:30时前到高淳县教育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2011年1月2日上午(如有变化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新教师应聘按学科需求数的1:3划定面试分数线,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到1:3的划基准线。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只作为考生获得面试的资格。
2、面试。面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形式:素质能力测试、说课。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㈢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分别按学科招聘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
体检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中有关要求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㈣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体检和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㈤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办理商调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于2011年7月下旬左右凭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在职人员除外)原件到高淳县人社局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被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至本县中小学(含职中、幼儿园)任教,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有工作经历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并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考纪律
此次招考工作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肃招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高淳县教育局025-57338637、57338636
高淳县人社局025-57338710
高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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