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急救中心招聘院前急救医生简章
为适应社会和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卫生局所属南京市急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制内急救医生,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有稳定的专业思想,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身体健康;
3、临床或急救医学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三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执业范围:西医内、外科,急救医学;
5、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善于沟通,吃苦耐劳,中级职称优先;
6、掌握院前常见急危重病人抢救的基本理论和技术,志愿从事院前急救工作;
7、限南京市区户口。
二、报名方法
1、报名工作由南京市急救中心组织,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南京市急救中心办公室(南京市紫竹林3号)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5日至2010年12月10日(工作日)
2、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3)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和个人简历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南京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及技能考核,笔试开考比例为1:3。
1、笔试:急救医疗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
2、面试:对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3、技能考核:进行操作技能考试。技能考核成绩为百分制。
总成绩计算办法: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专业实践技能20%计算总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卫生局网站公示7天。
3、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4、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5-83552760转2011
联系人:黄琼
监督电话:025-83617837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有稳定的专业思想,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身体健康;
3、临床或急救医学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三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执业范围:西医内、外科,急救医学;
5、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善于沟通,吃苦耐劳,中级职称优先;
6、掌握院前常见急危重病人抢救的基本理论和技术,志愿从事院前急救工作;
7、限南京市区户口。
二、报名方法
1、报名工作由南京市急救中心组织,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南京市急救中心办公室(南京市紫竹林3号)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5日至2010年12月10日(工作日)
2、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3)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和个人简历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南京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及技能考核,笔试开考比例为1:3。
1、笔试:急救医疗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
2、面试:对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3、技能考核:进行操作技能考试。技能考核成绩为百分制。
总成绩计算办法: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专业实践技能20%计算总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卫生局网站公示7天。
3、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4、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5-83552760转2011
联系人:黄琼
监督电话:025-83617837
南京市卫生局
2010年11月25日
201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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