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厅城市规划技术咨询中心招聘启事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建设厅城市规划技术咨询中心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具有工作经验者3名
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能担当项目负责人,擅长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要求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二)、应届毕业
1、城市规划专业硕士(或优秀本科生)6名。擅长区域规划、总体规划者2名;擅长详细规划、城市设计者4名。要求专业基础扎实,在其专业研究方向上有所特长,踏实勤勉,认真负责,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2、景观专业硕士(或优秀本科生)1名。要求手绘能力强,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环境工程专业硕士(或优秀本科生)1名。要求专业基础扎实,在其专业研究方向上有所特长,踏实勤勉,认真负责,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三、报名
报名条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城市规划与设计等相关专业。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2日至11月26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资料请发至jstlgzx408@126.com,简历以word表格形式。)
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件面试时带原件。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上述岗位均为编外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六、招聘政策咨询
025-83705360
联系人:苍平025—83705360,陈华02586229030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具有工作经验者3名
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能担当项目负责人,擅长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要求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二)、应届毕业
1、城市规划专业硕士(或优秀本科生)6名。擅长区域规划、总体规划者2名;擅长详细规划、城市设计者4名。要求专业基础扎实,在其专业研究方向上有所特长,踏实勤勉,认真负责,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2、景观专业硕士(或优秀本科生)1名。要求手绘能力强,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环境工程专业硕士(或优秀本科生)1名。要求专业基础扎实,在其专业研究方向上有所特长,踏实勤勉,认真负责,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三、报名
报名条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城市规划与设计等相关专业。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2日至11月26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资料请发至jstlgzx408@126.com,简历以word表格形式。)
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件面试时带原件。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上述岗位均为编外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六、招聘政策咨询
025-83705360
联系人:苍平025—83705360,陈华0258622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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