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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规划督查中心2010年招聘公告

Tag: 扬州招聘 2010-11-08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扬州市规划督查中心系扬州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建设项目的验线、批后跟踪督查管理、建设项目竣工的规划验收、有证违法建设的查处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中心良性运作,更好地为扬州市城市规划建设服务,决定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全国,具体范围是:公办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及法律,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招聘岗位

序号

岗位

专业

性别

年龄

学历

编制及招收人数

要求

1

督查中心秘书

中文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编外聘用

人数:1

1、文笔好,能熟练运用计算机;2、有作品发表者优先

2

督查中心秘书

法律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编外聘用

人数:1

1、文笔好,能熟练运用计算机;2、有司法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和报名条件;
  2、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3、统一考试;
  4、公布招聘结果。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30日。
  2、报名方式:
  (1)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扬州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
  (2)可通过网上报名,将相关证明材料通过e-mail发送至扬州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并电话确认查收;
  (3)可通过邮寄或传真形式报名,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或传真至扬州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并电话确认查收。(邮寄复印件即可,无须邮寄原件)
  e-mail:yzghjrsc@126.com
  地址:扬州市淮海路33号扬州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
  邮编:225002
  联系人:马毅
  联系电话:0514-87346432
  传真:0514-87366135
  3、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提供有关证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品发表证明、司法职业资格证书、个人证件照片、报名表(见附件)。
  4、考试形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权重各占50%。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文化素养和文字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用文字能力。
  六、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对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胜任者聘用,不胜任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扬州市规划督查中心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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